苏州太仓幼儿园招生政策有哪些

导语 苏州太仓幼儿园招生政策有哪些呢?苏州本地宝整理了相关信息,希望对你有帮助,详细内容整理如下,下面一起去看看了解下吧。

  一、招生对象

  小班为年满3周岁(2015年9月1日~2016年8月31日出生)的适龄儿童。

  托班为35个月~30个月(2016年9月1日~2017年2月28日出生)。有条件办班的幼儿园,由幼教中心(幼儿园)提前向教育局基础教育科提出办班申请,经同意后实施。

  二、招生办法

  幼儿园招生按照“相对就近”“户籍地与居住地一致优先”的原则进行,根据可供学位依次满足辖区内符合招生条件的适龄儿童入园,严禁不足龄及不符合条件的幼儿入园。

  (一)本市户籍的幼儿,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持婴幼儿出生医学证明原件、有效预防接种证明原件、户口簿原件、家长身份证原件、合法固定住所的产权证明(或宅基地证等)原件,在规定时间到合法固定住所所在施教区(城区施教区划分见附件)幼儿园办理验证报名手续,验证通过即发放入园通知书。

  本市户籍幼儿验证报名时间:7月1日~2日。

  (二)非本市户籍的幼儿,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持婴幼儿出生医学证明原件、有效预防接种证明原件、原籍地户口簿原件、家长身份证原件、合法固定住所的产权证明原件、居住证、父母一方连续1年以上(含1年)且缴费至今的太仓社会保险缴费证明或其它合法经营的营业执照与纳税证明,于7月3日~4日到幼儿园咨询,幼儿园根据空余学位情况安排办理入园报名手续。公办幼儿园无法解决的由经教育局批办的民办幼儿园解决。

  三、所属施教区认定细则

  适龄儿童拥有城区常住户籍是其在城区幼儿园入园的前提条件,适龄儿童的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的合法固定住所是确定其在何施教区入园的依据。具体认定细则如下:

  1.适龄儿童的常住户籍应与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的常住户籍及合法固定住所保持一致,在合法固定住所施教区入园。

  2.户籍随祖父母、外祖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监护人在施教区有合法固定住所,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幼儿可凭相关证明在该施教区入园:

  ①父母双方都是现役军人(含武警);

  ②父母双方都是公派出国的专家、技术人员;

  ③父母双方户籍都不在太仓市范围内;④孤儿。

  3.幼儿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有多处合法固定住所的,原则上应与户籍一致,并且以相对稳定、具备长期生活条件的一处合法固定住所(人均面积低于18 平方米的除外)作为确定施教区的依据。

  4.幼儿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无全产权合法固定住所, 与祖父母或外祖父母的共有产权合法固定住所可作为入学的依据。其他形式共有产权的合法固定住所原则上不作为入学的依据。

  5.幼儿父母无“产权房”或无“房卡房”,长期随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居住并为唯一居住地的(即三代同堂),幼儿入园以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合法固定住所为准。幼儿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无“产权房”或无“房卡房”,由实际居住地所在幼儿园核实情况,妥善解决。

  6.对提供的合法固定住所予以登记,登记的合法固定住所五年内认定一名地段生(不分学段,同一家庭多名孩子不受限制)。

  7.因地块改造等乔迁新居的,人已迁新居,户籍尚未迁移的,施教区确定以新居住地为依据;因旧城改造,原居住地已拆迁,新住房虽然尚未交付的,确定其施教区应以新安置的住房为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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