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幼升小招生政策

导语 让孩子有好学上,是每一个家长的心愿,下面来看看《2021年苏州市小学招生工作指导意见》,凡2015年8月31日(含8月31日)前出生的适龄儿童均可到合法固定住所所在施教区小学报名。

  苏州市教育局公布了今年小学招生政策及时间安排。

  详情请看:2021年苏州市中小学幼儿园入学入园招生政策

  【各区政策】

  一、吴江区

  2021年吴江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意见解读

  二、工业园区

  2021年苏州工业园区中小学入学工作意见解读

  三、姑苏区

  2021年姑苏区义务教育入学政策解读

  四、吴中区

  2021年吴中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入学政策

  五、相城区

  2021年相城区中小学入学工作意见

  六、张家港

  2021年张家港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入学工作意见

持续更新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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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

  一、入学对象

  1、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本市具有合法固定住所并实际居住的适龄儿童。

  2、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具有本市户籍(含集体户口)的适龄儿童。

  3、依据《苏州市义务教育阶段流动人口随迁子女积分入学实施细则(试行)》,达到积分准入要求的流动人口随迁子女。

  4、按照相关政策规定,经批准同意在苏州市入学的其他适龄儿童。

  注: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规定,年满6周岁的儿童(2013年9月1日-2014年8月31日出生)要依法接受义务教育。小学不得招收不足年龄的儿童入学。

  适龄儿童确因身体原因需要延缓入学的,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应当提出申请,并提供二级及以上医疗机构出具的身体状况证明。

  报名时间:

  6月15日-22日,通过网络平台进行信息采集。

  6月26日-27日(周五至周六),公办小学现场审核材料。

  二、报名办法

  1.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苏有合法固定住所的本市或非本市户籍适龄儿童少年入学

  在指定时间到合法固定住所所在施教区公办学校报名、审核资料。

  携带户口簿和合法固定住所的产权证(或其他相关材料)、婴儿出生证、预防接种证等材料。

  2.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具有本市户籍(含集体户口)但无合法固定住所的本市户籍适龄儿童少年入学

  在指定时间到户口所在地教育行政部门报名、审核资料,由当地教育行政部门统筹安排公办学校就读。

  携带户口簿、婴儿出生证、预防接种证以及实际居住的相关材料。

  3.在市区无合法固定住所的流动人口

  其随迁子女要求在市区入读公办学校的,须参加积分管理申请入学。参加积分管理的流动人口,通过积分排名,其子女已列入入学名单的(包括统筹调剂的),根据各区所辖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的社会事务中心(便民服务中心)发放的入学准入卡和入学告知书在指定时间到指定学校报名。

  >>>2020年苏州积分入学准入名单公布时间

  具体要求和时间安排根据《苏州市义务教育阶段流动人口随迁子女积分入学实施细则》(试行)执行。

  需提供下列材料:

  ①居民身份证、婴儿出生证原件;

  ②居住证原件;

  ③户口簿或家庭关系情况相关材料;

  ④预防接种证原件。

  4.选报民办学校未录取的适龄儿童少年

  根据家庭户籍、合法固定住所、实际居住情况以及相关公办学校学位等情况,由教育行政部门根据“相对就近、学位匹配”原则统筹安排公办学校入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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