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太仓中考升学指南

导语 2019年太仓市各类高级中等学校招生政策、中考相关事项都在这份小编给您整理的升学指南里了!

  一、招生对象

  (一)报考条件

  凡具有下列情况之一,且综合素质评定合格者均可以报考:

  1.具有太仓市初中校学籍的应届初中毕业生(含修业,下同);

  2.具有苏州市学籍(含苏州市区及所辖各区、市,下同)且具有太仓市户籍的应届初中毕业生;

  3.具有太仓市户籍的往届初中毕业生。

  (二)限考条件

  凡具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各类高级中等学校在校学生;

  2.因中考舞弊被取消今年报考资格的考生。

  二、报名办法:

  所有考生全部采用网上报名方式。

  (一)本市应届毕业生已由学校组织集体报名;具有苏州市学籍且具有太仓市户籍的应届毕业生和具有太仓市户籍的往届生直接到市招生办公室(扬州路99号)报名,报名时应出具太仓市户口簿、应届毕业生学籍证明等有关材料。

  (二)收费政策:

  对在太仓就读高中的所有学生均执行统一的收费政策。

  (三)收费标准

  报名费12元,文化考试(含体育)费每门9元(根据苏教财〔2005〕27号,苏财综字〔2005〕27号,苏价费〔2005〕110号规定执行)。

  上述各类考试和其他服务性收费共计75元。

  三、考试与录取

  (一)考试

  1.考试性质

  初中毕业考试与升学考试两考合一。

  2.考试科目和计分

  考试科目为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化学、道德与法治及历史、体育七门。语文、数学、英语满分各为130分。物理、化学满分各为100分,道德与法治及历史科目满分为100分,其中道德与法治部分和历史部分各为50分。体育满分为50分。中考录取总分满分为740分。

  3.考试方式

  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化学实行闭卷考试。道德与法治及历史科目中的历史学科实行闭卷考试,道德与法治学科实行开卷考试。体育科目实行现场测试和平时成绩结合的方式,英语科目采用听力口语自动化考试和书面考试结合的方式。

  2020届初中毕业生音乐、美术学科考核办法按《关于印发〈2020年苏州市初中毕业生音乐、美术学科考核办法〉的通知》(苏教〔2017〕7号)文件实施。

  4.考试时间和日程

  考试时间:2019年6月17日~19日

  考试日程:

  6月17日

  上午

  9:00~11:30 语文

  下午

  14:00~15:40 物理

  6月18日

  上午

  9:00~11:00 数学

  下午

  14:00~14:50 历史

  15:40~16:30 道德与法治

  6月19日

  上午

  9:00~10:40 英语

  下午

  14:00~15:40 化学

  体育考试安排在4月份进行。

  5.考查科目实施办法

  考查科目为生物、地理、艺术(音乐、美术)、理化生实验操作、劳动技术操作能力、信息技术等六项。其中地理、生物、信息技术和劳动技术操作能力考查,已在七、八年级学年结束时完成考核。艺术(音乐、美术)、理化实验操作均安排在九年级第二学期期中进行。考查采用统一组织、现场测试、分校实施的方式。考查科目成绩分为“合格”与“不合格”两类,合格者准予初中毕业。考查科目成绩不计入录取总分,供各类高中段学校录取时参考。

  6.考试组织

  考务工作根据太仓市招生办公室规定的细则执行。5月底前,各初中学校要全面开展一次中考考务管理排查,切实排除各类风险隐患,确保考务组织管理工作安全有序。

  7.查询考试成绩

  考试成绩通知考生本人。个别需要查分的考生,可向学校提出申请,由学校在规定时间内将需要查分的学生及科目确认后报送太仓市招生办公室,由太仓市招生办公室统一办理。查分程序按照教育部的规定执行,只核查有无漏批试题、积分和登分有无差错,查核结果如果确有差错,立即予以纠正。

  (二)综合素质考核

  1.综合素质评价。

  综合素质评价结果是衡量学生是否达到毕业标准和高中阶段学校招生的重要依据之一。综合素质评价包含初中生在综合实践活动等非统一考试科目中的实际表现,在道德品质、公民素养、学习能力、交流与合作、运动与健康、审美与表现等方面达到的综合素质水平。

  综合素质评价的结果包括综合性评语和等级两部分。

  综合性评语是对学生的综合素质予以整体描述,评语采用激励性的语言,客观描述学生的进步与不足,突出学生的特点、特长和潜能,记录学生成长过程中的闪光点。

  等级是对毕业生的综合素质作出评价,对综合素质的六项指标,均采用“优秀”(A)、“良好”(B)、“合格”(C)、“不合格”(D)四个等级。

  综合素质合格标准为:

  6项评价考核指标中,凡达到4项合格(C),即达到毕业标准。综合素质、考试科目、考查科目和实践能力测试项目均合格者(含补考),准予初中毕业。

  凡综合素质评价达到初中毕业标准,可报考任何类别的高中段学校,其中报考四星级普通高中综合素质评价需达到5项合格;高中段自主招生继续明确提出各自综合素质评价等级要求,符合要求可以报考。

  2020年起,视情况逐步扩大使用范围并提高标准。初中学校要为每位学生建立综合素质评价档案,并提供给高中学校招生使用。初、高中要积极推进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完善综合素质评价材料的遴选、审核、监督和使用制度。

  2.体格检查。考生均须进行体检。

  3.实践能力。考生均须参加物理、化学、生物实验操作考查。

  (三)填报志愿

  1.填报志愿日期

  初中毕业生统一在2019年6月25日~6月27日填报志愿,采用网上填报志愿方式。

  2.填报志愿要求

  家长和学校必须充分尊重考生的意向,考生不填报某一批(某一个)志愿,不影响下一批(下一个)志愿的正常录取。志愿填报确认后,不得更改。

  考生可根据自身特点、意愿及录取批次(见后),决定志愿填报的数量和种类。

  (四)录取

  1.录取原则

  各类学校必须坚持“公平、公正、公开”,按照“德智体美劳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按分数与志愿相结合择优录取” 的原则。

  2.录取方式

  各类高级中等学校招生实行网上录取,录取过程实行计算机管理。

  3.录取批次

  (1)提前批次——四星高中自主招生、幼儿师范类招生。

  第一阶段为四星高中课改班自主招生。江苏省太仓高级中学和江苏省沙溪高级中学实行自主单独招生,不填报志愿。太仓市明德高级中学实行自主招生,考生可根据自己的意愿,填报志愿;录取时,设定最低控制线为中考总分排名在全市考生人数前22%(含),依据计划,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若计划不能完成,则剩余计划转为太仓市明德高级中学的统招生计划。

  第二阶段为四星高中特长生自主招生。特长生自主招生方案由各高中制定,经市教育局审核批准,向社会公示后实施;考生可根据自己的特长和意愿报名,具体招生办法见各高中的特长生自主招生方案(详见《2019年江苏省太仓高级中学、江苏省沙溪高级中学特长生自主招生办法》),若计划不能完成,则剩余计划转为学校的统招生计划。

  第三阶段为幼儿师范类学校招生。只有学前教育专业,面试合格的考生填报。

  设定幼儿师范类学校录取最低控制线(不低于中考总分的80%或四星高中校录取最低控制线,就高不就低)。

  (2)第一批录取——普通高中、现代职教“3+4”项目。

  第一阶段为四星高中指标生录取,具有指标生资格的考生,可填报一个志愿。录取时,先划定各四星高中指标生最低控制线,再按考生志愿及所在初中校指标生数,按中考总分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

  设定江苏省太仓高级中学、江苏省沙溪高级中学和太仓市明德高级中学指标生最低控制线为中考总分排名分别在全市前910名(含)、前1680(含)、前2140名(含)。

  录取时,若某初中校符合录取条件的人数,少于该校对应四星高中指标生计划数,则其剩余指标生计划转为对应四星高中的统招生计划。

  第二阶段为四星高中统招生录取,采用“志愿优先、按分排序、择优录取”方式。考生可以填报一至三个志愿和一个服从志愿。设定各高中统招生最低控制线,原则不低于该校指标生最低控制线。录取时,三所高中根据考生的第一志愿,按分数从高到低,“同时投档”进行录取。若最低控制线上第一志愿录取不满的,可在所有学校第一志愿录取结束后,再从第二志愿进行录取,依次类推。若个别高中最低控制线上志愿不足,可从服从志愿录取;仍不足的,可统筹录取、适当降分录取或结束录取。

  在以上四星高中录取过程中,考生如总分相同,则按文化总分从高到低进行排序;如仍相同,则按语文、数学、英语三门科目分数之和从高到低进行排序。按照以上规则排序后,如仍相同,则追加计划全部录取。

  第三阶段为现代职教“3+4”项目。

  现代职教“3+4”项目最低录取分数,原则上不低于四星高中录取最低控制线。

  第四阶段为太仓市华顿外国语学校高中普通班录取,考生填报志愿,录取时采用“志愿优先、按分排序、择优录取”方式。设定最低控制线,原则不低于公办高中录取最低控制线下15分(含)。

  (3)第二批录取——江苏省太仓中等专业学校开设的对口单招班。

  (4)第三批录取——五年制高职艺术、司法类,五年制高职,现代职教“3+3”项目及七年制(3+2+2)技师班,省部属中专。

  (5)第四批录取——江苏省太仓中等专业学校市属中专、其他市属中专和技工学校。

  第二、第三和第四批次的学校均采用“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录取模式。对于线上未完成招生计划的学校,将根据省市有关规定,采取征求志愿与适当降分相结合的办法投档录取。

  4.加分政策

  ①少数民族考生,归侨学生、归侨子女、华侨在国内的子女,台湾省籍考生(含台商随行子女)、有香港和澳门地区户籍的考生,录取时加10分投档。

  ②受到市级以上人民政府表彰奖励的见义勇为人员或其子女,获国家级表彰的,录取时加 15 分投档;获省级表彰的,录取时加 10 分投档;获市政府表彰的,录取时加 5 分投档。

  ③革命烈士子女录取时加30分投档。

  ④军人子女加分政策根据省教育厅、省军区政治部《关于印发〈江苏省军人子女教育优待实施办法〉的通知》(苏政联〔2012〕9号)和《苏州市人民政府2013年98号专题会议纪要》规定执行。集体转隶的消防救援人员子女加分继续按转隶前政策执行。

  ⑤公安烈士、公安英模和因公牺牲公安民警子女录取时加30分投档,一级至四级因公伤残公安民警子女录取时加20分投档。

  上述考生办理加分手续时,考生家长首先应在规定时间内向学校提供相关权威部门的证明和材料,然后由学校集中送太仓市教育局基础教育科汇总,经太仓市招生工作委员会审验同意,在太仓教育信息网等媒体进行公示后,再统一办理加分手续。若考生具有多项加分条件,则以最高一项计入,不重复加分。

  5.残疾学生照顾政策

  肢体残疾考生的录取工作,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国务院《残疾人教育条例》和原国家教委、劳动人事部《关于做好中等专业学校招收残疾青年考生工作的通知》(〔1987〕教职字008号)的规定办理。

  6.其它招生政策

  江苏省太仓高级中学中美国际班、太仓市华顿外国语学校国际班、苏州农业职业技术学院等实行自主招生,不限批次,不填志愿,由学校单独录取,录取结果报太仓市招生办公室备案确认。

  四、太仓高中招生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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