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苏州市消防救援支队政府专职消防队员招录条件及待遇
导语 招聘岗位:政府专职消防队员。招聘人数:50-100人。工作地点:苏州市消防救援支队。
招聘情况
(一)招聘岗位:政府专职消防队员
(二)招聘人数:50-100人
(三)工作地点:苏州市消防救援支队
收入待遇
(一)购买五险一金;每年1次职业健康体检;每年购买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和大病医疗保险。
(二)培训实习期间发放试用期工资5000元以上(含五险一金)。岗前培训考核合格正式录用的,第1年综合收入在10万元以上(含五险一金),满足一定工作年限可以通过考核实现等级晋升,等级依次为五级、四级、三级、二级、一级,等级晋升后年收入依次递增。
(三)在队执勤期间,政府专职消防员与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消防员同样实行24小时执勤,单位承担提供统一的被装和集中食宿。
(四)实行轮休制和年休制相结合的休息模式,从入职的第13个月起可申请年休假。
1、在符合执勤人数的情况下,已婚且家属在驻地的政府专职消防员享有轮休假。轮休假为每周1个白天、2个晚上。此外,累计工作已满1年不满10年的,年休假5天;已满10年不满20年的,年休假10天;已满20年的,年休假15天。
2、未实行轮休制的政府专职消防员,工作已满1年不满3年的年休假为35天;工作满3年以上的年休假为45天。
资格条件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男性公民,年龄18至30周岁。报名驾驶员岗位人员应持有地方B2级及以上驾驶证,驾龄满1年,且驾驶技能合格,年龄可以放宽至35周岁。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志愿从事消防工作,自愿服从准现役准军事化管理。
(三)具有高中同等学历(含)以上的文化程度,具有符合职位要求的文化程度和工作能力。
(四)身体条件、心理素质符合《消防员职业健康标准》(GBZ221-2009)和心理素质测试合格标准。
(五)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无违法犯罪记录,符合征兵政审标准,个人征信情况良好。
(六)凡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可视情放宽年龄条件并优先录取:
1、具有大学专科同等学历(含)以上的文化程度;
2、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退出人员;
3、退役士兵,须服役期满正常退役;
4、具有政府专职消防队员、政府专职林业扑火队员等相关从业经历,同时具有2年以上灭火救援实战经验的;
5、具有计算机操作员、汽车维修电工、数控车工、厨师等岗位从业经历和证书的;普通话标准并掌握吴语区方言的;具备其他消防队所需专业特长的。
(七)凡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予录取: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3、曾被开除公职的;
4、所提供的个人信息为虚假资料或故意隐瞒事实、伪造、编造学历证书、资格证书等材料的;
5、国家和省规定的其他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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