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张家港市公开招聘公益性岗位(编外)人员公告

导语 根据《张家港市机关、事业单位公益性岗位用工暂行管理办法》(张委办发[2020]20号)、《张家港市机关、事业单位公益性岗位人员公开招聘规程(试行)》(张人社发〔2020〕44号),经研究,张家港市城管局等五家单位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公益性岗位(编外)人员15名。

  一、招聘岗位

  招聘岗位及条件等详见《张家港市2023年公开招聘公益性岗位(编外)人员岗位简介表》(附件1,以下简称“岗位简介表”)。

  二、招聘条件和对象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团结同志,廉洁奉公,无违法犯罪记录,且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3.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即1987年5月5日至2005年5月9日期间出生)。

  4.考试实行诚信报考,考生如违反有关规定,将列入诚信报考档案。

  5.符合岗位条件且确有个人意愿的考生方可按要求报名参考。每位报考者限报一个岗位。

  6.具备《岗位简介表》中报考岗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岗位简介表》对招聘岗位基本条件等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其中:

  (1)学历指在报名截止前已取得的具有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学历(含普通高校、自学考试、成人高校、电大等,国外学历须经教育部认证,军队服役期间取得的军队院校学历);国内毕业人员须于报名截止前取得学历(学位)证书方可报考;其他国(境)外留学人员须于报名截止前完成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认证方可报考;

  (2)“专业”的设置目录为《江苏省2023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附件3);

  (3)不限户籍;

  (4)工作经历计算的截止时间为2023年5月9日。

  (5)职业资格、职称等须于报名截止前(2023年5月9日)取得相关证书。

  7.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现役军人或国民教育序列普通高校在读学生;

  (2)在国家规定服务期内的公务员,或有规定(含协议明确)不得解聘离开工作单位(岗位)的人员;

  (3)被辞退未满5年的原机关、事业身份的工作人员;

  (4)在国家法定考试或在本市公益性岗位(编外)人员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纪律行为的人员;

  (5)正被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6)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7)参照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管理规定要求回避的岗位;

  (8)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人员,以及其他不宜从事相应岗位工作的情形;

  (9)现仍在本市机关、事业单位工作的合同期内的公益性岗位(编外)人员,单位不同意报考的。

  三、现场报名和资格审核

  1.现场报名时间:2023年5月5日一2023年5月9日,上午9:00~11:00,下午13:30~16:30,超过规定时间不接受报名。

  2.报名地点:见《岗位简介表》。

  3.资格审核需提供材料:

  (1)报考者登录张家港人才网(https://www.zjgrc.com/))下载并填写《报名资格审核登记表》(附件2)、本人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毕业证书、学历(学位)证书、留学回国人员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近期白底免冠一寸彩照2张。岗位有工作经历要求的,须提供劳动合同或社保缴费清单等证明材料。001单位的05岗位需提供退役证或县(市、区)及以上退役安置主管部门的相关证明。有工作单位的人员须提供单位同意报考证明。

  (2)所提供的应聘材料必须齐全且真实有效,均要出示原件并提交复印件。

  (3)报考人员填报的专业名称必须与毕业证书上的字样完全一致,留学回国人员的专业名称以教育部学历认证为准。

  4.报名者须对照本《公告》规定的招聘岗位和招聘条件如实填报个人信息,在整个招聘过程中,报名者凡有弄虚作假或不符合报名资格条件隐瞒报考的,一经查实,随时取消报名、考试和录取资格,责任由报名者自负并列入诚信档案。

  5.报名结束后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岗位,核减招聘计划,直至取消该岗位。

  四、考试

  考试分笔试、面试两个环节。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一)笔试

  1.笔试拟采用线下无纸化机考的方式进行,笔试科目均为《综合知识和能力素质》,考试期间全程封闭。笔试时间暂定5月14日,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2.笔试成绩以百分制计算,设60分为合格分数线。在合格分数线以上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3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选。不足1:3比例的,按实际合格人数确定进入面试人选。因放弃造成缺额时,招聘单位主管部门研究是否递补,确定递补的,在报考同岗位的笔试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面试人选。笔试成绩占总成绩的40%。

  3.笔试成绩在张家港人才网(www.zjgrc.com)统一公布,应聘人员可凭身份证号和准考证号查询,如有变化另行通知。

  (二)面试及总成绩计算

  1.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形式进行,面试时间暂定5月21日,具体时间、地点及领取面试通知书的程序另行通知。

  2.面试成绩以百分制计算,设60分为合格分数线,面试成绩不合格者不计算总成绩。将笔试成绩的40%与面试成绩的60%相加,得出应聘人员总成绩。以上成绩均保留两位小数,第三位小数按“四舍五入”办法处理。

  3.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按照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根据岗位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总成绩相同的,取笔试成绩高者;如笔试成绩仍相同,组织加试。进入体检环节的考生,发放体检通知。

  4.面试成绩和考试总成绩及进入体检人员名单于面试结束后在张家港人才网上进行公示,时间不少于3个工作日。

  五、体检和考察(政审)

  1.由各招聘单位自行组织体检,具体时间、地点由招聘单位另行通知。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最新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不合格者不得录用。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理(未按规定时间参加体检的人员,视为自动放弃)。

  2.对体检合格人员的考察(政审)系组织行为,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主动联系应聘人员;考察(政审)标准参照苏州市公务员招录考察相关要求进行;考察(政审)不合格人员,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应将不合格理由书面通知应聘人员。

  3.考察(政审)期间,发现应聘人员不符合本次公开招聘基本条件及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的,按规定程序取消其录用资格。

  4.面试后,因应聘人员体检、考察(政审)不合格或主动放弃等原因出现招聘岗位空缺时,由招聘单位研究确定是否递补。如递补的,在该岗位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经市人社局备案后,不再递补。

  5.在招聘各环节中,应聘人员应保持通讯畅通,切勿变更报名登记的电话号码。以电话等方式通知应聘人员补充材料、递补、复检、报到等,在规定的时限内未到达的,视为自动放弃。

  六、公示和录用

  1.从考试成绩、体检、考察(政审)都合格的人员中确定拟聘用人员,在张家港人才网进行公示,接受社会和应聘人员监督,时间为7个工作日。如有举报,要求举报者署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及有效联系方式。

  2.公示期满后,没有问题或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由各单位办理相关聘用手续;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实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3.应聘人员须在规定时间内报到并办理聘用手续,签订劳动合同或劳务派遣手续。如与其他单位发生人事(劳动)争议等事项,均由本人负责协商解决。因个人原因逾期未报到的,取消其聘用资格。对聘用后无故放弃的人员,列入诚信档案。聘用人员的试用期由各单位按照《劳动合同法》规定实行,试用期满考核合格者,继续履行劳动合同;不合格者,解除劳动合同。

  4.录用人员相关待遇原则上参照市同类公益性岗位(编外)人员标准执行,具体由招聘单位负责解释。

  七、纪律与监督

  机关、事业单位公益性岗位(编外)人员公开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整个招录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公众的监督,特设置监督举报电话:0512-55390729。本次招聘相关信息、成绩公布、相关通知等均将在张家港人才网(www.zjgrc.com)上公布。

  八、本《公告》相关岗位条件由各招聘主管部门或招聘单位负责解释,招聘单位政策咨询联系电话见《岗位简介表》。综合管理部门咨询电话:0512-58682315,咨询时间:工作日09:00-11:00,13:00-17:00。

  附件:

  1.《张家港市2023年公开招聘公益性岗位(编外)人员岗位简介表》

  2.《报名资格审核登记表》

  3.《江苏省2023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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