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海关2023年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聘用管理

导语 为满足业务发展的实际需要,进一步加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队伍建设,南京海关决定组织开展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开招聘工作。

  聘用

  招聘主管单位根据考核、考试、考察和体检结果研究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受聘人员享受国家和本单位规定的工资福利待遇。

  因体检、考察不合格等原因出现招聘岗位空缺时,由招聘主管单位提出是否递补的意见。如递补,在该岗位的直接考核、面试合格人员中,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拟聘用人员名单将在南京海关网站(http://nanjing.customs.gov.cn/)公示7个工作日。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报考人员如无正当理由放弃聘用资格的,招聘主管单位可以在名单公示结束后的1年内取消其再次应聘本单位的资格。

  对公示无异议人员,招聘主管单位按规定与拟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约定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予以定岗定级;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解除聘用合同。拟聘用人员与招聘单位订立3年以上(含试用期)聘用合同的,除依法依规解除聘用合同外,应当在招聘单位最低服务3年(含试用期)。

  推荐阅读:

  >>南京海关2023年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开招聘公告

温馨提示:微信搜索公众号【本地宝苏州招聘】,关注后对话框回复【事业单位】可获取苏州事业单位招聘汇总,国企央企、政府部门、大厂招聘等更多工作岗位,敬请关注!

点击关注本地宝
返回首页

热点推荐

最新阅读

反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