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苏州市专业化青年人才定岗特选计划招聘445人

导语 为加大优秀青年人才引进力度,强化高素质专业化年轻干部人才源头储备,现面向全国“双一流”建设高校选聘部分2019年优秀应届毕业生,到苏州市和县级市(区)国有企业和事业单位工作。

  2018苏州市专业化青年人才定岗特选计划招聘445人

  一、招聘岗位

  1、市属国有企业选聘68人

  2、市属事业单位选聘57人

  3、姑苏区事业单位选聘3人

  4、工业园区国有企业招聘21人

  5、高新区(虎丘区)事业单位选聘5人

  6、吴中区事业单位、国有企业选聘39人

  7、相城区事业单位、国有企业选聘28人

  8、吴江区事业单位、国有企业选聘55人

  9、昆山市事业单位、国有企业选聘45人

  10、常熟市事业单位选聘29人

  11、太仓市选聘50人

  12、张家港市事业单位选聘45人

  二、选聘对象

  面向全国“双一流”建设高校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应届优秀毕业生(不含定向生、委培生和在职研究生),高校名单依据2017年9月教育部、财政部、国家发改委印发《关于公布世界一流大学和一流学科建设高校及建设学科名单的通知》。

  部分紧缺专业可放宽到本科学历。2018年1月1日至报名截止前取得国(境)外学位并完成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认证且尚未就业的留学回国人员也可报考。

  三、选聘资格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无违法犯罪记录,未受过党纪、政纪、校纪处分;并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3、年龄不超过25周岁(1993年7月1日以后出生,以此类推),硕士研究生可放宽至30周岁,博士研究生可放宽至35周岁;户籍不限;

  4、下列人员不得报考:(1)现役军人;(2)在读非应届的普通高校生;(3)被辞退未满5年的原机关、事业身份的工作人员;(4)在国家法定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纪律行为人员;(5)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以及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聘用的其它情形人员;

  5、实行回避制度,应聘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选聘岗位;

  6、全日制普通高校2019年应届毕业生须于2019年8月31日前取得相应的学历和学位证书。

  四、报名及资格审核

  本次选聘采用现场报名和网上报名结合的方式。

  1.现场报名:

  (1)时间及地点:

  2018年11月14日(星期三)14:00—16:30,上海交通大学闵行校区霍英东体育中心二楼;

  2018年11月15日(星期四)14:00—16:30,南京大学仙林校区方肇周体育馆;

  2018年11月17日(星期六)9:00—11:30,清华大学学生职业发展指导中心华为厅。

  (2)现场报名材料:应聘人员出示本人身份证、学生证、所在院校出具并盖章确认的《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就业协议书》、成绩单、校级以上奖励及其它相关资格证书(件)。留学回国人员另须出示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报名需本人现场报名,不接受代报名,每人限报一个岗位。

  (3)现场报名程序:应聘人员携带信息填写完整并加贴近期免冠正面二寸证件照的《报名登记表》(附件2)2份,连同应聘岗位所需有关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向选聘单位工作人员出示应聘材料的原件(交复印件),由工作人员初审并签字(盖章)。

  2.网上报名:

  (1)报名时间:简章发布之日起至2018年11月30日

  (2)报名程序:应聘人员填写《报名登记表》(附件2)电子版,连同应聘材料的扫描件电子版一并打包发送至选聘单位的电子邮箱,标题统一为:“姓名+毕业院校+学历+所学专业+手机号码”。工作人员收到应聘材料后,及时进行初审并与应聘人员回复确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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