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家港交通志愿者抵扣违法行为

导语 2021年3月5日是“学雷锋日”,也是首个“江苏省志愿者日”。为传承雷锋精神及“奉献、友爱、互助、进步”的志愿服务精神,港城警方在全省率先试点推行《张家港文明交通志愿者“文明有礼”实施办法》(以下简称《实施办法》)。

  2021年3月5日是“学雷锋日”,也是首个“江苏省志愿者日”。为传承雷锋精神及“奉献、友爱、互助、进步”的志愿服务精神,港城警方在全省率先试点推行《张家港文明交通志愿者“文明有礼”实施办法》(以下简称《实施办法》)。

  《实施办法》中规定,参加文明交通志愿活动,取得相应服务时长,可以折抵部分交通违法处罚。

  具体哪些交通违法行为可以用志愿服务时长折抵呢?

  蜀黍给大家普及——《实施办法》第四条规定:

  文明交通志愿服务时长满6小时,有以下违法行为之一的,可予以警告教育,免于处罚。每免于处罚一次,核减文明交通志愿服务时长6小时。

  1.机动车违反规定停放、临时停车妨碍其他车辆、行人通行,驾驶人不在现场的;

  2.在高速公路或城市快速路以外的道路上行驶时,驾驶人未按规定使用安全带的;

  3.遇前方机动车停车排队等候时,在人行横道、网状线区域内停车等候的;

  4.机动车违反规定使用专用车道的。

  第五条规定:

  文明交通志愿服务时长满12小时,有以下违法行为之一的,可予以警告教育,免于处罚。每免于处罚一次,核减文明交通志愿服务时长12小时。

  1.机动车通过有灯控路口时,不按所需行进方向驶入导向车道的;

  2.机动车违反禁令标志指示的;

  3.遇行人正在通过人行横道时未停车让行的;

  4.驾驶中型以上载客汽车、中型以上载货汽车、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以外的其他机动车行驶超过规定时速10%以上未达20%的;

  5.驾车时有其他妨碍安全行车的行为的。

  文明志愿服务时长从2019年12月2日起计算可以免处罚的志愿者本人及名下绑定的小型车辆不得超过2辆且绑定持续时间需满3个月

  需要提醒的是,交通违法行为发生在张家港市范围内的才能免于处罚。

  交通违法行为发生后取得的志愿服务时长,不作为本次交通违法行为免于处罚的依据。

  注意!这并不意味着驾驶人可以放松警惕,随意违法!

  《实施办法》第六条规定:同一志愿者一年内累计免于处罚次数不超过3次。其中,适用本办法第五条规定情形免于处罚的次数不超过2次

  如此贴心的文明礼遇怎样才能享受到呢?

  1.文明交通志愿者进入“张家港交警”微信公众号,选择底部“文明交通”栏目,注册志愿者信息。

  2.选择想要加入的团队,点击页面下方的“我要申请加入”。

   3.点击活动招募,选择想要参加的活动,点击页面下方的“我要报名”。

  4.正式活动前,先定位签到,并上传自拍照,通过系统确认。

  5.活动形成的图片或影像,在“张家港交警”微信公众平台和张家港“友爱港城网”公示3天后,未收到异议的,确认并记录服务时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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