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公积金租赁公租房提取材料

导语 苏州租赁公租房提取公积金需要身份证、公租房租赁合同、户口簿等材料,详细信息如下,一起看看吧。

  办理流程

  职工带齐材料至公积金大厅中心柜面进行提取申请→中心工作人员进行初审→符合条件的给予提取

  申请材料

  1.身份证原件;

  2.公租房租赁合同和租金缴纳证明(实物配租)或租房合同和租金缴纳证明(领取货币补贴自行租房);

  3.如申请提取的职工为租房人配偶,需提供结婚证或户口簿;

  4.与住房公积金个人账户关联的银行卡(如尚未办理关联或需要变更银行卡,需提供苏州大市范围内工、建、农、中、交、苏州任一一家银行发出的本人借记卡);

  5.工作所在地的不动产登记中心出具的无房证明。

  友情提示

  1.职工及配偶在租赁公租房期间,一年内可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两次;

  2.职工租赁信息已经录入公租房数据库;

  3.职工租赁公租房的,提取额度按照实际房租支出确定。职工租赁公租房提取最高限额为1100元/月,职工及配偶租赁同一公租房且均符合租房提取条件的,职工及配偶提取最高限额为2200元/月。

温馨提示: 微信搜索【苏州本地】宝微信公众号,关注后在对话框回复【公积金】即可进入公积金缴存指南、贷款(比例/限额/期限)、商转公(利率/额度/条件)、公积金提取方式及入口等信息。

关注更新
返回本地宝首页

热点推荐

最新阅读

反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