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购房落户过渡期申请材料清单

导语 苏州购房落户过渡期申请时需提供合法稳定住所证明、婚姻状况证明、参保证明、家庭成员关系证明、身份证、户口簿。

  苏州市区五区(姑苏区、工业园区、高新区、相城区、吴中区)过渡期已于2019年12月31日截止!

  目前购房落户、投资纳税落户处于过渡期的为张家港市、昆山市、常熟市、太仓市、吴江区!

  1.购房落户

  (1)合法稳定住所证明(房屋产权证、住房证明、公有住房租赁使用证)

  (2)婚姻状况证明(已结婚提供结婚证;离婚提供离婚证、离婚判决书、民事调解书;未婚提供无婚姻登记记录证明或本人书写《无婚姻登记承诺书》)

  (3)参保证明

  (4)家庭成员关系证明

  (5)身份证

  (6)户口簿

  2.投资、纳税

  (1)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

  (2)会计事务所出具的验资证明(需个人投资人民币100万元以上);

  (3)税务部门出具的纳税凭证(累计人民币20万元以上);

  (4)合法固定住所证明;

  (5)户籍证明;

  (6)迁入人员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7)原户籍地派出所出具无参加国家禁止的组织或活动的记录证明。

温馨提示:微信搜索关注【苏州本地宝】公众号,对话框回复【购房落户】即可查看购房落户已取消地区、实行购房落户过渡期申请条件、材料及流程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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