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公积金异地租赁提取办理材料

导语 苏州申请异地租赁提取公积金需要提交身份证明、婚姻关系证明、房屋租赁登记备案证明等材料。

  办理材料:

  1、身份证明;

  2、婚姻关系证明(已婚职工应当提供结婚证或同一户号下的户口簿,单身职工应当填写公积金中心提供的《单身声明》);

  3、房屋租赁登记备案证明;

  4、与职工住房公积金个人账户关联的银行卡;

  5、租赁住房消费提取住房公积金申请表;

  注:若以上材料已关联电子证照,经申请人授权可通过数据共享平台调用的,可免提交。受理机构无法核查确认申请人提供材料的真实性的,可以要求其补充提供不动产权证书等相关辅助证明材料。

  办理地点:

  职工及配偶带齐材料至吴江分中心住房公积金服务窗口提出申请→中心工作人员进行审核→进系统进行业务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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