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二手普通商品房交易过户材料

导语 苏州交易二手商品房需要提交不动产权申请书、申请人身份证明材料、商品房销售合同等材料。

  普通商品房:

  1、不动产登记申请书;

  2、不动产登记首次单元信息表及不动产转移登记申请书(房屋所有权初始登记证明、国有土地使用权分割转让许可证);

  3、申请人身份证明材料(个人提供:身份证、户口或婚姻证明等相关证件。未成年人需提供监护人身份证明及监护关系证明材料。单位提供:单位组织机构代码证与营业执照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等);

  4、商品房销售合同;

  5、契税完税证明、购房发票;

  6、房屋交易信息告知单;

  7、不动产测绘资料:房产分层分户平面图(独立宗地的提供宗地图、房产分丘图);

  8、不动产登记机构按规定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如交易完成凭证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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