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公积金租房怎么提取(大市+园区)

导语 在工作所在地无房且租赁住房的缴存人,在个人公积金账户扣除按最新缴存基数留存的一个月缴存额(不含新职工补贴)后的可用余额内,每月可按实际房租支出提取住房公积金,实现“应提尽提”。

  苏州公积金租房怎么提取(大市+园区)

  在线操作指南

  苏州大市

  操作平台:

  1、苏州公积金”APP 上的[业务办理]-[租房委提]-[租房委提申请]

  2、支付宝搜“苏服办”,找到“苏州公积金提取”,选择“租房委托提取业务——租房委提申请”。

  办理流程:进入线上办理页面。根据要求输入信息、上传影像、提交审核,公积金中心将在 3 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

  结果查询:可以通过苏州公积金”APP 实时查看审核情况、每月租房提取情况、提取资金转账情况等。

  工业园区

  办理入口:“苏州工业园区社保和公积金”微信公众号,在<苏州本地宝>公众号回复【公积金提取】可进入页面

  点击“自助服务—个人中心—个人租房委提—个人租房委提申请”进行登录信息验证

  自动核验:完成实名验证,填写个人婚姻状况,系统审核申请人(含配偶)是否具有提取资格,住房公积金账户是否满足提取条件

  填报信息:如实填报租赁合同信息(包括租赁房源区域、产证编号、所有权人姓名、证件号码、租赁期限、租金标准(元/月)、签订日期等信息,并上传像素清晰、要素完整的住房租赁合同电子文档

  请准备以下材料,根据界面提示输入:

  产证复印件(含产证编号页)

  所有权人姓名、证件号码

  住房租赁合同

  结果显示:园区社保和公积金中心于3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中心审核通过的,生成个人租房委托提取计划;审核不通过的,通知申请人结果。

  园区申请注意事项

  1.线上申请适用于申请人直接与租赁房屋的所有权人或不动产权利人签订租赁合同的情形;

  2.多人合租住房的,须在租房协议中列明合租人名单及各自支付的租金额;

  3.如缴存职工因租赁房源编码规则不统一、或房源信息同步不及时等客观原因,无法线上正常提交申请的;或单位派驻至苏州大市以外地区工作租房自住的;或与房屋所有权人直接委托的具有在苏州市开展房屋租赁代理资质的租赁公司签订租赁合同租房自住的,可按线下申请规定至柜面提交个人租房委托提取申请。

温馨提示: 微信搜索【苏州本地】宝微信公众号,关注后在对话框回复【公积金】即可进入公积金缴存指南、贷款(比例/限额/期限)、商转公(利率/额度/条件)、公积金提取方式及入口等信息。

关注更新
返回本地宝首页

热点推荐

最新阅读

反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