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住房公积金筑梦苏城工程时间+对象+内容

导语 苏州住房公积金筑梦苏城工程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以上在读学生、获得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以上学历、毕业10年内的高校毕业生、在国(境)外获得学士以上学位并取得国家教育部学历学位认证的、毕业10年内的留学回国人员。均可申请。

  苏州住房公积金筑梦苏城工程时间+对象+内容

  适用对象

  1.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以上在读学生;

  2.获得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以上学历、毕业10年内的高校毕业生;

  3.在国(境)外获得学士以上学位并取得国家教育部学历学位认证的、毕业10年内的留学回国人员。

  扶持内容

  1、毕业前1年内自愿申请设立住房公积金个人账户的,无需缴存资金,并可享受相关补贴。

  2、在我市缴存住房公积金,符合我市住房公积金贷款条件,申请我市住房公积金贷款的,本人(含共同借款申请人)或共同还款人信用良好且具备还款能力,贷款额度在可贷额度基础上可上浮50%。

  此项贷款支持政策仅可享受一次,与生育支持政策、中小套型政策和高层次人才政策等按就高原则享受。其他规定参照我市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执行。

  3、在本市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满3个月,本人及配偶在工作所在地无自有住房且租赁住房用于自住的,可按实际房租支出提取住房公积金。

  4、租赁已和公积金中心签约的住房保障机构、住房租赁企业提供住房的,可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按月直付租金。

  本通知自2023年10月10日起施行,未涉及内容,仍按原规定施行。

  信息来源:http://www.suzhou.gov.cn/szsrmzf/bmwj/202309/7a8af6102504431bb84ce841c1a493ff.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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