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公积金贷款基数公式

导语 借款申请人(含参与计算可贷额度的共同借款申请人)缴存住房公积金的月工资基数或月工资基数之和×35%×贷款期限(月)。

  苏州公积金贷款基数公式

  公式:借款申请人(含参与计算可贷额度的共同借款申请人)缴存住房公积金的月工资基数或月工资基数之和×35%×贷款期限(月)。

  可贷额度

  ☑首贷为借款申请人个人账户余额之和×15(倍);二贷为借款申请人个人账户余额之和×10(倍)。

  ☑购买家庭首套或第二套自住住房的,可贷额度还可按缴存基数计算。

  贷款最高限额

  1、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家庭首套或第二套自住住房

  借款申请人及共同借款申请人中有两人(含)以上共同参与计算可贷额度的,贷款最高限额为110万元;

  仅借款申请人参与计算可贷额度的,贷款最高限额为80万元。

  2、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家庭首套套型建筑面积90平方米(含)以内的自住住房,且住房总价不超过200万元的,贷款最高限额为住房总价的80%。

温馨提示: 微信搜索【苏州本地】宝微信公众号,关注后在对话框回复【公积金】即可进入公积金缴存指南、贷款(比例/限额/期限)、商转公(利率/额度/条件)、公积金提取方式及入口等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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