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在苏州办理多地社保合并

导语 参保人员跨省流动就业的,由原参保所在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开具参保缴费凭证,其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应随同转移到新参保地。

  如何在苏州办理多地社保合并

  参保人员跨省流动就业的,由原参保所在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开具参保缴费凭证,其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应随同转移到新参保地。

  参保人员达到基本养老保险待遇领取条件的,其在各地的参保缴费年限合并计算,个人账户储存额(含本息)累计计算;未达到待遇领取年龄前,不得终止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并办理退保手续;其中出国定居和到香港、澳门、台湾地区定居的,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拓展:养老保险转移接续

  江苏省内无需转移:参保人员在江苏省内跨地区流动就业的,参保缴费年限和个人账户储存额合并计算,不必办理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业务。

  跨省流动: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后跨省流动人员,参保人员在新就业地参保缴费后,可通过以下渠道申请转移接续企业养老保险关系:

  1.到新就业地社保经办机构申请;

  2.登录“国家社会保险公共服务平台”,或下载“掌上12333”手机APP,经实人认证后在线申请;

  3.通过各类接入“电子社保卡”功能的APP、小程序,申领电子社保卡后在线申请。

温馨提示:微信搜索公众号【苏州本地宝】,关注后在对话框回复【社保卡】即可获取苏州第三代社保卡网申入口、办理指南、网点、业务、服务等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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