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职工个人医保清算条件

导语 医保经办机构根据参保人员职工医疗保险个人账户实际结余情况进行清算并计息。个人账户超支使用的,由个人一次性予以补足;有实际结余额的,视不同情形,按规定予以提取或继承。

  申请条件

  1.参保人员死亡的;

  2.因出国定居、移居境外等原因主动放弃基本医疗保险关系的;

  3.其他符合参保关系终止的情况(参保人员达到国家、省规定的退休年龄,不符合享受职工医疗保险退休待遇条件,或需补足职工医疗保险缴费年限后享受职工医保退休待遇、但本人自愿放弃补足并申请终止职工医疗保险关系的)。

  办理材料

  1.参保人员死亡的,其指定受益人或法定继承人需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件、银行卡、参保人亡故证明(非必须)。

  2.丧失中国国籍离境、外国人离境、港澳台居民离开内地的,需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件、银行卡、户籍注销证明(丧失中国国籍离境的情况提供)等相关材料。

  3.一次性领取养老金的人员,需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件、银行卡、养老清退材料。

  4.养老年限符合退休且已办理退休,医保退休年限不足且个人申请办理个人账户清算,参保人需提供本人有效身份证件、银行卡、人社部门出具的养老审批材料、《参保人员医保退休不满足年限一次性缴纳确认表》等相关退休材料。

  推荐阅读:苏州医疗保险个人账户清算办理指南(条件+时间+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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