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公积金交多久可以贷款买房?
导语 借款申请人和参与计算可贷额度的共同借款申请人,在申请之日前连续按期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六个月(含)以上,且申请时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以下简称个人账户)处于正常缴存状态。
苏州公积金贷款基本条件
(一)借款申请人和参与计算可贷额度的共同借款申请人,在申请之日前连续按期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六个月(含)以上,且申请时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以下简称个人账户)处于正常缴存状态;
(二)无住房公积金贷款余额;
(三)符合苏州公积金贷款次数认定标准;
(四)在苏州市范围内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符合我市住房公积金贷款家庭住房首套房、二套房认定标准;
本项所述购买自住住房包括普通住房、联排别墅(屋)、酒店式公寓(70年产权);
(五)购买住房的首付款不低于规定比例;
(六)能够落实贷款担保。
贷款对象
住房公积金缴存人购买自住住房的,可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缴存人本人与配偶、父母(含公、婆或岳父、岳母)、子女(含媳妇、女婿)共同出资购买自住住房的,可共同申请一笔住房公积金贷款。
什么样的房源可以申请公积金贷款?
新建普通住房:开发商已办妥销售和贷款相关手续的普通商品住房,包括联排别墅(屋)和酒店式公寓(70年产权);
二手房:具有独立产权的成套住宅。
外地公积金在苏州买房是否可以申请公积金贷款
1.在苏州市行政区域以外省市缴存住房公积金且符合苏州市购房条件的职工,在苏州市购买自住住房时,持缴存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证明,向苏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办理的住房公积金贷款。
2. 如果公积金缴在苏州,想在苏州大市以外申请公积金贷款,请先咨询购房地公积金中心,如该地支持异地贷款,请凭身份证到公积金服务大厅或“苏州公积金“APP上自助开具《异地贷款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使用证明》。然后到购房地公积金中心按其政策办理贷款手续。
申请条件
1.借款申请人和参与计算可贷额度的共同借款申请人,在申请之日前连续按期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六个月(含)以上,且申请时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处于正常缴存状态。
2.借款申请人和共同借款申请人在缴存城市和我市没有或仅有一次住房公积金贷款记录且已还清。
3.符合我市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政策规定的其他条件。
贷款额度、期限和利率等
贷款额度、期限、首付款比例、利率、担保方式、还款方式等按照《苏州市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管理细则》执行。
借款申请人及配偶其中一方在我市(不含苏州工业园区)缴存住房公积金,另一方在异地缴存的,或者夫妻双方均在异地缴存住房公积金的,申请异地贷款时,贷款额度合并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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