拆迁安置住房公积金提取

导语 拆迁安置住房公积金提取流程,额度。

办理流程:

  携带以下材料,至苏州各大银行办理网点进行提取申请

  1、身份证原件;

  2、住房公积金卡原件;

  3、拆迁协议原件、复印件各1份;

  4、房屋拆迁部门开具的专用收款收据(有效期一年)原件、复印件各1份。

提取额度:

  1、提取额度为专用收款收据开具当月的个人公积金账户金额,同时额度不超过房屋拆迁部门开具的专用收款收据上的实际发生金额。

  2、拆迁后购买定销房等新建住房的,按购买新建住房方式办理提取

温馨提示:

  1、如购房人不是提取职工本人,提取职工还需证明与购房人的关系(仅限配偶或同一户口簿内的直系亲属),提供结婚证或户口簿原件、复印件各1份;

  2、原则上需本人办理,如委托他人代办,代办人需证明与提取职工的关系(仅限配偶或直系亲属),提供双方身份证、结婚证或户口簿等相关证明原件、复印件各1份。

温馨提示: 微信搜索【苏州本地】宝微信公众号,关注后在对话框回复【公积金】即可进入公积金缴存指南、贷款(比例/限额/期限)、商转公(利率/额度/条件)、公积金提取方式及入口等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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