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苏州学生医疗保险办理(大学生版)

导语 苏州大学生在办理医疗保险的时候,需要注意什么内容,学生医保覆盖的范围是什么?申报和缴费是怎么样的?

2014苏州学生医疗保险办理(少儿版)

苏州市区大学生参加2014年度居民医疗保险工作即将开始。为了使您及时了解居民医疗保险政策规定,维护您的医疗保险权益,现将有关事项告知如下:

★参保对象:本市市区各类全日制高等学校(含民办高校、独立学院、成人高校)、科研院所中接受普通高等学历教育的全日制本专科生、全日制研究生,以及父母为本市市区户籍,在非本地学校就读的大学生。

★申报缴费:通过代办单位(本市市区在校生通过所在学校,非本地学校就读的大学生通过父母户籍所在地社区劳动保障服务站)办理参保手续。根据苏人保规〔20132号文件规定,2014年度大学生参加居民医疗保险按每人每年100元缴纳医疗保险费;缴费期为20139-11月。本市市区户籍学生个人缴纳的医疗保险费,可凭市社保中心出具、财政部门监制的专用定额发票,分别由父母双方单位报销。对持有《苏州市城市(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救济(补助)金领取证》、《苏州市低保边缘困难人群生活救助领取证》、《苏州市三无对象救助证》、《苏州市农村五保户供养证》、《苏州市城区优抚对象优待证》的参保学生,父母无工作单位且本人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的参保学生,以及家长持有《苏州市特困职工救助证》的参保学生,个人免缴医疗保险费。对持有苏州市区以外最低生活保障证、同时提供当地民政部门出具的低保证明的学生也可免缴个人缴费。以上免缴的费用,由财政部门予以补助。凡在今年1130日前办妥参保手续的学生,可享受2014年度(1月至12月)居民医疗保险待遇;其中首次参保的大学生,其2013912月发生的符合医疗保险结付规定的医疗费用,可于20141月至6月按规定进行报销。

★就医凭证:首次参保的大学生,由所在学校代为办理和发放《苏州市社会医疗保险病历》、《苏州市社会医疗保险证》、《苏州市社会保障•市民卡》,作为今后就医或结付医疗费用的凭证。

★就医手续:参保学生凭本人《苏州市社会医疗保险病历》、《苏州市社会医疗保险证》和《苏州市社会保障•市民卡》到定点医疗机构就医和结算费用,划卡结算时定点医疗机构只收取个人应负担的费用。

★医疗保险待遇:

参保大学生可以享受的居民医疗保险待遇有:

(一)门诊医疗补助待遇

(二)门诊特定项目医疗保险待遇

(三)住院医疗保险待遇

(四)医疗救助待遇。

★外地就医:参保学生因病情需要转往外地住院治疗(限上海、北京、南京三级以上医疗保险定点医院)的,在具有转院资格的医院直接办理;长期(60天以上)居住外地的,应到市社保中心办理居外登记备案手续(注:户籍或学籍在外地的参保学生,在户籍地或学籍地就医的无需办理居外医疗手续)。办妥手续后发生的转外、居外医疗费用,以及外出期间发生的急诊医疗费用,先由个人垫付现金,然后于本结算年度内按规定予以报销(其中符合规定的门诊医疗费用,个人垫付费用后学校有卫生所的通过学校定点卫生所按规定报销,学校无定点卫生所的可由学校安排专人收集汇总后定期到至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审核结付)

如果您想进一步了解我市大学生参加居民医疗保险的政策规定及办理流程,可登陆苏州社保中心网站(www.szsbzx.net.cn),在“办事指南”中查询。

参保咨询:123336770528167705283 待遇报销结付咨询:1233365237551享受医疗救助咨询:1233365237356


注:1、学生填写参保回执后请返回至代办单位,“个人编号”为10位。已参加过本市大学生医保的人员,可在《苏州市社会医疗保险病历》中的《苏州市社会医疗保险证》上查到“个人编号”(不足10位的,在编号前加0)

2、“户口性质”填写“本地、外地、境外”,不填则默认为“本地”

3、“电话”填写学生本人的手机号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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