异地医保报销流程手续(长期驻外)

导语 如果长期居住在外地的工作人员,应该先进行备案,然后在异地就医就可以办理医保结算,具体的异地医保结算流程和材料如下:

办事指南:
办理条件
长期(60天以上)居住外地的职工医疗保险参保人员,包括长驻外地工作的在职职工。
办理手续
  参保人员填写《居外医疗登记表》,并指定3家居住地医疗机构,包括1家当地医保定点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和2家当地医保定点医院,经本人社保关系所在单位、居住地医保经办机构盖章确认后,携《社会保险卡》、《职工医疗保险证》到社保经办机构办理居外医疗登记备案手续。
费用结算
  1.参保人员办妥居外医疗登记备案手续后,其在居住地指定医疗机构发生的居外医疗费用,先由个人垫付,然后持本人《职工医疗保险病历》、《职工医疗保险证》、《社会保险卡》及在居住地指定医疗机构发生的就医原始凭证,于结算年度内(每年4月1日至次年3月31日)回苏州市区社保经办机构按规定结付报销。
办理地点:
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地址:苏州市体育场路4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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