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退役转入抚恤关系须知

导语 苏州本地宝整理了苏州退役转入抚恤关系信息,希望对你有帮助详细内容整理如下:

  残疾军人退出现役或向政府移交的,须自军队办理退役手续或者移交手续后60日内,向户籍迁入地的县级市(区)民政部门申请转入抚恤关系,经逐级审核批准后,按规定享受残疾抚恤。

  一、办理程序

  本人提出申请并提交相关材料→县级市(区)民政局初审并安排残情复检→市民政局审核→省民政厅审批并办理抚恤关系变更登记。

  二、提交材料

  1.部队原始评残档案原件:2004年10月前评残的提供评残申请表、评残医务证明书、评残批准表;2004年10月后评残的提供《军人残疾等级评定表》或者《换领〈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军人证〉申请审批表》;

  2.《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军人证》原件;

  3.退伍、复员、转业或离休、退休证件复印件;

  4.户口簿(户籍证明)、身份证复印件;

  5.《优抚对象档案信息录入申请表》

  三、办理时限

  材料齐全并符合规定要求的,各级民政部门应当在20个工作日内完成本级民政部门需要办理的事项(县级民政部门因需复查鉴定残疾情况可以延长到30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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