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死亡户口注销
导语 死亡户口注销应该怎么办理,需要哪些材料,办理需要注意哪些事项。下面的资料将一一为大家解答疑问。
审批主体: 永安桥派出所(园区) 法定期限: 当天
事项性质: 审批 办理地点: 永安桥派出所
办件类型: 即办件 办理时间: 周一至周五 早9:00~晚17:00
承诺期限: 当天 窗口电话: 0512-62850972
办事须知: 许可主体:苏州市独墅湖科教创新区公安分局
事项性质:行政审批。
设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
服务内容: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户籍管理
审批流程:预审、受理、审核、上报。
申报材料:
1、公民死于医疗单位,医疗单位出具的死亡医学证明;
2、公民正常死亡,但无法取得医疗单位出具的死亡医学证明,社区、村(居)委会或者基层卫生医疗机构出具的死亡证明;
3、公民非正常死亡或者医疗单位不能确定是否属于正常死亡,公安、司法部门出具的死亡证明;
4、死亡公民已经火化,殡葬部门出具的火化证明;
5、自然死亡的持死亡证明;
6、身份证及户口本(集体户的户口登记表)。
办事程序:领号一窗口送件一审批一窗口领件
收费标准: 不收费
联系电话: 62850972(户籍室)
承诺时限:当场
法定时限:材料齐全的,当场办结
申请材料:
1、公民死于医疗单位,医疗单位出具的死亡医学证明
2、公民正常死亡,但无法取得医疗单位出具的死亡医学证明,社区、村(居)委会或者基层卫生医疗机构出具的死亡证明
3、公民非正常死亡或者医疗单位不能确定是否属于正常死亡,公安、司法部门出具的死亡证明
4、死亡公民已经火化,殡葬部门出具的火化证明
5、自然死亡的持死亡证明
6、身份证及户口本(集体户的户口登记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