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死亡户口注销

导语 死亡户口注销应该怎么办理,需要哪些材料,办理需要注意哪些事项。下面的资料将一一为大家解答疑问。

  审批主体: 永安桥派出所(园区) 法定期限: 当天

  事项性质: 审批 办理地点: 永安桥派出所

  办件类型: 即办件 办理时间: 周一至周五 早9:00~晚17:00

  承诺期限: 当天 窗口电话: 0512-62850972

  办事须知: 许可主体:苏州市独墅湖科教创新区公安分局

  事项性质:行政审批。

  设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

  服务内容: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户籍管理

  审批流程:预审、受理、审核、上报。

  申报材料:

  1、公民死于医疗单位,医疗单位出具的死亡医学证明;

  2、公民正常死亡,但无法取得医疗单位出具的死亡医学证明,社区、村(居)委会或者基层卫生医疗机构出具的死亡证明;

  3、公民非正常死亡或者医疗单位不能确定是否属于正常死亡,公安、司法部门出具的死亡证明;

  4、死亡公民已经火化,殡葬部门出具的火化证明;

  5、自然死亡的持死亡证明;

  6、身份证及户口本(集体户的户口登记表)。

  办事程序:领号一窗口送件一审批一窗口领件

  收费标准: 不收费

  联系电话: 62850972(户籍室)

  承诺时限:当场

  法定时限:材料齐全的,当场办结

  申请材料:

  1、公民死于医疗单位,医疗单位出具的死亡医学证明

  2、公民正常死亡,但无法取得医疗单位出具的死亡医学证明,社区、村(居)委会或者基层卫生医疗机构出具的死亡证明

  3、公民非正常死亡或者医疗单位不能确定是否属于正常死亡,公安、司法部门出具的死亡证明

  4、死亡公民已经火化,殡葬部门出具的火化证明

  5、自然死亡的持死亡证明

  6、身份证及户口本(集体户的户口登记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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