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经济适用房申请指南

苏州经济适用房如何申请?申请的材料有哪些?申请的程序流程是什么?苏州本地宝为你整理相关信息。

申请条件

1.苏州市建成区常住户口5年以上。

2.夫妻双方收入不超过苏州市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4倍;

3.无住房,或者3人以上家庭住房建筑面积不足60平方米;

4.苏州市人民政府规定的其他条件。

5.单身或夫妻双方名下无房产记录

28周岁以上的无房单身人员符合前款1、2项规定,年收入不超过苏州市上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倍的,可以购买一套建筑面积80平方米的经济适用住房。

申请材料

1.《经济适用住房申请审批表》

2.户籍证明和身份证明。

3.婚姻状况证明。

结婚证,丧偶的提供相关证明,离异的提供离婚证及未成年子女抚养证明;

4.住房情况证明

提供申请人户籍所在地及实际居住地的现住房证明、与申请人合并计算年收入、人均住房建筑面积的直系亲属所拥有的其他房产证明,有工作单位的还需提交单位有无分配住房的证明;

5.收入证明

(1)提供申请人及合并计算年收入、人均住房建筑面积的直系亲属上一年度收入证明(工资收入含基本工资、各类补贴或其他收入,应由所在单位提供;

(2)无工作单位的到户口所在地社区居委会和街道办事处办理书面证明),上一年度个人所得税完税证明或单位代扣代缴凭证;

(3)未就业的,提供失业证或其他相关证明;

(4)个体工商户,提供经营执照、上年度个人所得税及相关税收缴交凭证。

6.其他资料根据相关部门的需求提供

申请流程

(1)申请人向其所在户籍(居住)的区房管局提出申请,办理经济适用住房申购登记手续,领取《经济适用住房申请审批表》;

(2)申请人如实填写《经济适用住房申请审批表》并备齐所需材料,向工作单位和主管部门办理收入和住房证明(无工作单位的向居委会和街道办事处办理证明)手续后,报区房管局审核后,由区房管局上报市房管局复核。对申请人住房情况的核实由市房地产档案馆出具证明;

(3)市房管局按照规定对申请人的申请材料进行复审和评分后,在相关网站上公示15天;

(4)市房管局根据经济适用住房建设进度和申请人的评分情况,按批次批准购房申请,对经批准的同一批次申请人,通过公开摇号的方式,确定选房顺序;

(5)申请人持批准的《经济适用住房申请审批表》和选房顺序号,向经济适用住房开发建设单位办理选房和购房手续。 按得分确定批准顺序 对符合经济适用房申请条件的申请人,由市房管局按照申请人家庭的现住房面积、落户时间以及困难情况等进行评分,以分数高低确定申购批准顺序。

申请地点

申请人向其所在户籍(居住)的区房管局提出申请。

苏州各区房管局地址:

1.苏州市房产管理局

地址:江苏省苏州市人民路1058号

电话:0512-69002000

2.苏州市相城区房产管理局

地址:江苏省苏州市相城区阳澄湖东路

3.苏州市工业园区国土房产局

地址:现代大道999号现代大厦8层

4.苏州高新区房管局

地址:狮山路2-8号新创大厦1层

5.苏州市吴中区房产管理局

地址: 苏州吴中区宝带东路264号

电话: 65288124

申请费用及办理时限

申请费用:不收费;

办理时限:不少于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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