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生育保险报销所需条件

导语 什么情况下可以申请生育保险的报销?苏州生育保险保险的办理条件是什么?苏州本地宝为你整理相关信息。

  同时具备下列条件的参保女职工生育或因病理原因流(引)产的,可按规定享受相应生育保险待遇:

  1.符合国家计划生育政策规定和法定生育条件;

  2.生育或流(引)产时,用人单位为其正常参加生育保险;

  3.用人单位为其正常连续缴纳生育保险费满10个月及以上(含生育或流(引)产当月)。对生育或流(引)产时用人单位为其正常参加生育保险,但正常连续缴费时间不足10个月的参保女职工,待继续正常连续缴费直至满10个月后,按规定到市、区社保经办机构结付报销生育医疗费、围产保健补贴和生育营养补贴,生育津贴结付到其生育或流(引)产时社保关系所在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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