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一孩生育状况证明及生育保险联系单办理指南

  苏州一孩生育状况证明办理的材料有哪些,流动人口可不可以在苏州办理生育状况证明,具体如何办理,苏州本地宝小编为你解答。

办理条件

1.符合计划生育政策;

2.正常缴纳生育保险;

3.怀孕后或拟行计划生育手术前。

:苏州现在没有准生证,叫《生育状况证明联系单》和《生育保险联系单》

办理材料

男女双方都为苏州户籍:

资料:双方的结婚证、身份证(复印正反两面)、户口本(复印户主页和本人页)、职工婚育证明(或男方婚育状况说明)(无单位的到户籍地所在社区开具)上述材料都需带好原件和复印件。

女方为苏州户籍,男方非苏州户籍:

资料:双方的结婚证、身份证(复印正反两面)、户口本(复印户主页和本人页)、职工婚育证明(或男方婚育状况说明)(无单位的到户籍地所在社区开具)上述材料都需带好原件和复印件。

女方非苏州户籍,男方为苏州户籍

资料:双方结婚证、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职工婚育证明(或男方婚育状况说明)(无单位的到户籍地所在社区开具)、男方需带好户口本(复印户主页和本人页)、女方需带好户籍地办理的有效期内的及与现婚育状况一致的《全国流动人口婚育证明》(复印第一页和第二页),上述材料都需要带好原件和复印件

男女双方都非苏州户籍

办理《生育保险联系单》资料:双方结婚证、身份证(复印正反面)、暂住证、职工婚育证明(或男方婚育状况说明)(无单位的到户籍地所在社区开具),女方需带好户籍地办理的有效期内的及与现婚育状况一致的《全国流动人口婚育证明》(复印第一页和第二页),上述材料都需带好原件和复印件

办理流程

1、夫妻在孕期内到所在单位或村(居)民委员会办理妊娠登记,由专干向其宣传《计生条例》有关规定并发给生育证发放登记表。

2、夫妻按要求在登记表上填写基本情况,并由双方所在单位或村(居)民委员会签署意见并签名盖章后,向办证方单位或村(居)民委员会计划生育专干(以下简称村级专干)提交所需材料。

3、村级专干或本人在10个工作日内携带前项所列材料到发证机关申请领取生育证。

4、发证机关应在收到申请5个工作日内核定村级专干递交材料的真实性,并签发生育证。对难以确定真实性的材料,应进行调查核实,并在收到申请10个工作日内决定是否签发生育证。未签发生育证的,应书面说明理由。

5、村级专干应在发证机关决定后3个工作日内将生育证及结婚证、户口簿、居民身份证或未签发生育证的理由告知文书送交夫妻本人。

办理时限及费用

办理时限:10个工作日内

办理费用:免费

办理地点

居住地社区居委会、村委会(户籍地社区居委会、村委会)。

:男方参加生育保险,女方未参保,生育后半年内凭《生育状况证明》,到男方社保关系所在地社保经办机构申领生育津贴。

苏州各地人口计生部门咨询电话及地址一览
关注更新
返回本地宝首页

热点推荐

最新阅读

反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