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廉租房申请指南

  苏州市廉租房申请条件是什么?苏州市申请廉租房需要什么材料?苏州市申请廉租房需要到哪里申请?本地宝小编为你解答。

申请条件

1、现户籍在市区(中心城区、吴中区、相城区、园区、高新区)连续满5年,迁入中心城区连续满2年以上的城镇居民。

2、家庭人均住房面积低于保障面积标准。

3、家庭收入为最低收入、低收入。

4、政府确定的其他条件。

相关说明

1、住房保障面积标准为人均住房建筑面积18平方米(含)。

2、最低收入家庭,是由苏州市民政部门认定的低保、低保边缘家庭,以及苏州市总工会认定的特困职工家庭。低收入家庭,是指经苏州市、区民政部门或市政府授权的其他部门审核认定的低收入家庭。

申请材料

1、《诚信承诺书》

2、家庭成员身份证、户口簿

3、《苏州市区住房保障对象户籍情况审查表》

4、家庭住房证明

说明:指家庭人员所有住房证明,如公房租赁证、私房产权证、租房协议、拆迁住房安置协议、其他住房证明。

5、经济收入证明

说明:最低收入家庭需提交由市民政部门核发的《低保证》、《低保边缘证》,或市总工会核发的《特困职工证》。低收入家庭需诚信填写《苏州市区住房困难家庭收入情况申报审核表》、家庭住保成员《苏州市区住房困难家庭个人收入情况申报表》,以及提交其他各类经济收入附属证明材料。

6、其他相关辅助证明或材料(如离婚协议或判决书等)

7、《苏州市区住房保障申请审批表》

说明:以上材料中属证件类的,由受理单位核对原件,收取复印件。

申请流程

1、提交申请

申请人向户籍所在地的“住房保障受理窗口”(平江区设在区行政服务中心、金阊区、沧浪区设在各街道办)提交申请材料。

2、初审、公示确定资格

“住房保障受理窗口”经验证预审,符合申请条件的填写《苏州市区住房保障申请审批表》,待验收申请材料齐全后,签发“受理通知单”,并在2个工作日内将受理材料按户籍所在地分别送达各街道。

街道对申请人申报的家庭人员、住房情况、经济收入等情况进行逐项调查、取证、审核,调审情况需在户籍所在地、居住所在地的社区张榜公示10天,征询意见。

对不符合申请条件的申请人给予书面答复,审查终结;对符合申报条件的申请人签注审核意见,在受理后的20个工作日内将申请初审材料送当地区房管局进行复审。

3、进入选房环节(由于现阶段廉租房源的数量不足可能需要按实际困难程度顺序选房)

4、缴存拆迁补偿安置费、公布配租结果

5、签约、入住

申请地点

苏州住房保障申请地点地址及联系方式一览

观前街道 人民路1719号 67270231

平江路街道 普福寺路27-5号 67523738-8027

娄门街道 日规路9号 67666237

桃花坞街道 桃花桥路101号 67721101

苏锦街道 苏锦二村6幢苏锦街道新市民服务中心 67317331、67317330

城北街道 平泷路1288号 67221503

双塔街道 十梓街463号 65218809

南门街道 书院巷111号 65169425

胥江街道 枣市街80号 68657145

吴门桥街道 南环西路32号 65689215

葑门街道 里河新村84幢-4 67582153

友新街道 长吴路1号 68218871

石路街道 彩香一村二区1号 68284276

彩香街道 三元二村9号 68666973

留园街道 西园路573号 65311793

白洋湾街道 城北西路富强新苑北侧 69321270

市住房保障管理中心 旧学前106号 67281708

苏州高新区城镇住房保障受理窗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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