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工业园区解困房申请指南(条件+材料+流程)
苏州本地宝为你带来苏州工业园区解困房申请指南,包括苏州工业园区解困房申请条件、申请材料、申请流程及摇号时间等信息。
申请条件
1、具有园区户籍且实际居住
2、家庭人均现有住房建筑面积(含全部动迁安置面积)小于28平方米
3、家庭人均月收入不超过3120元
注:户表人员离婚后,一方以新组建的家庭作为一户申请住房保障的,应在离婚期满3年后申请。
以下人员可列入保障对象:
1、户表人员因结婚或再婚原因迁入的配偶及具有法定抚养关系(18周岁以下)的人员;
2、户表人员的子女,因离婚回娘家居住且离婚时无产权房的人员(以离婚协议或司法文书为准);
3、在签证有效期限内出国(境)求学的人员(不包括在国外、境外定居的);
4、住房保障公告发布后,申请之日前新出生的人员和申请之日后死亡的人员。
以下人员不列入保障对象:
1、户表人员因出嫁及离婚等原因迁出原户籍的人员;
2、户表人员户籍迁出园区辖区并到区外安家落户的人员;
3、户表人员因出嫁、入赘等原因户口虽未迁移,但实际未居住在园区辖区内的人员;
4、因寄居原因户口迁入的人员;
5、住房保障公告发布后,申请之日后新出生的人员和申请之日前死亡的人员。
以下户籍迁出人员仍可计算为家庭成员:
1、正在服义务兵役的人员;
2、在外读书的学生;
3、原同户籍的劳动教养人员和服刑人员。
申请材料
1、家庭原动迁安置户表
2、户口本
3、身份证
4、婚姻状况证明
5、收入证明
6、房屋产权证
7、其他证明材料
申请流程
1、提出申请
每年5月中旬至6月底(具体时间以当年公告为准)以户为单位提出住房保障申请。
备注:
(1)按原办理动迁安置时的户表中的全体人员(指“动迁安置家庭人员构成表”中的在册人员)连同其配偶及子女(不含已死亡人员)共同作为一户实施保障。
(2)申请之日前新出生的人员和申请之日后死亡的人员计入家庭总数。
(3)申请日后新出生的人员和申请之日前死亡的人员不计入家庭人口总数。
2、受理及审核
(1)社区居委会会同动迁部门按申请条件,对申请人申报的农村动迁居民家庭情况进行预审。预审合格的正式受理,发给受理通知单,及时将申请材料报送镇政府。
(2)镇政府对提出申请的农村动迁居民家庭的原动迁情况、人口、收入、住房等家庭状况进行审查后张榜公示,公示期限为10日;各镇政府根据公示情况提出初审意见,自收到申请材料之日起2个月内,将审查资料报送园区国土房产局。
(3)园区国土房产局会地方发展局、社会事业局、公安分局等部门,自收到审查资料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提出审核意见,并对申请家庭的家庭状况进行社会公示,公示期限为10日。
3、公示
对家庭状况符合规定条件、公示期内无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申请家庭,核准为取得住房保障资格,填写核准意见,进行住房保障资格确认登记,并向社会公布。
4、申请成功
(1)购买政府供应完全出售型住房
每年11月底进行摇号,并在得出结果后进行名单公示。
(2)购买新建普通商品住房
经审核确认取得住房保障资格的家庭如放弃购买完全出售型住房,可选择在购买新建普通商品住房时,申请政府补贴进行住房解困
申请地点
补贴标准
1、购买政府供应完全出售型住房
申请家庭现住房建筑面积未达到人均28平方米的不足部分面积实行基准价,因房型原因超过保障面积的部分实行销售价。自行车库套内建筑面积售价为房屋成本价的50%,阁楼(层高2.2米[含]以上)建筑面积售价为顶层房屋成本价的60%。
(1)基准价。未达到人均28平方米的不足部分面积的价格为每平方米建筑面积3700元。
(2)销售价。超过保障面积部分的价格按不同区位(具体区位划分见苏园管〔2010〕34号文件附件2)分别为:沿东环路地区5640元/平方米,娄葑南区5310元/平方米,娄葑北区4530元/平方米,唯亭西区4530元/平方米,唯亭东区3990元/平方米,胜浦地区3970元/平方米,斜塘地区4610元/平方米,车坊地区3640元/平方米。
(3)自行车库销售价。自行车库以套内面积计算,每平方米销售价为基准价的50%,即每平方米1675元。
(4)阁楼销售价。阁楼建筑面积销售价为基准价的60%,即每平方米2010元。
2、购买新建普通商品住房
补贴面积为人均28平方米的不足面积,补贴价格参照苏州市住房保障对象购买新建普通商品住房的购房补贴标准确定。
购房补贴对象购买住房的范围为市区(不含吴江区)范围内的新建普通商品住房或园区范围内建筑面积在90平方米以内的存量住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