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苏州公租房摇号配租前确认登记条件

导语 2017年苏州公租房摇号配租前确认登记开始啦!具体今年必须满足哪些条件才可以进行公租房摇号配租前确认登记?

  2017年度苏州市城区居民摇号配租公租房确认登记对象

  1、2012年1月1日至2015年1月31日期间曾于各街道受理窗口申请配租公租房或廉租住房,并且申请通过后未配得公租房或廉租住房,现持有效的《苏州市区住房保障资格核准单》(以下简称资格核准单)符合配租公租房条件的一人户无房家庭。

  因一人户房源不足,其余符合一人户配租条件的家庭采取轮候的方式,轮候期间在资格有效期内的,通过发放租赁补贴的方式实施住房保障。

  2、2015年1月1日至2017年6月30日期间于各街道受理窗口申请配租公租房,现持有效的资格核准单符合配租公租房条件的二人户、三人及以上户无房家庭。

  确认登记方式:

  上述具备配租资格的无房家庭,请申请人携带本人身份证、资格核准单于2017年11月8日至2017年11月17日(节假日除外)到原街道受理窗口签字确认参加摇号配租,逾期未签字确认的,视为放弃参加本年度摇号配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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