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吴中区公租房申请要求
导语 苏中吴中区公租房申请有什么要求?想知道你是否满足吴中区公共租赁房的申请条件?小编来告诉你。
苏州吴中区公租房申请要求
【供应对象】
1、公租房供应对象为吴中区范围内,符合现行住房保障条件的城市中等偏低收入以下住房困难家庭以及城市新就业无房人员和在城市稳定就业的外来务工人员。
2、公租房优先供应城市最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和城市中等偏低收入以下无房家庭,具体配租条件由住房保障主管部门依据相关政策按届时房源、对象等实际情况进行摇号配租。
3、公租房实行轮候配租制度,已登记的申请家庭配租公租房,应当按照规定的轮候方式公开进行摇号配租,配租结果应当向社会公布。
4、城市新就业无房人员和在城镇稳定就业的外来务工人员主要是通过企事业单位和其他机构建设筹集的公租房解决基本居住需求。
5、在城市中等偏低收入以下住房困难家庭应保尽保的基础上,公租房覆盖面将逐步扩大到城市新就业无房人员和城镇稳定就业的外来务工人员。
【供应对象标准】
城市中等偏低收入以下住房困难家庭承租公共租赁住房,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 具有本区城镇户籍,并符合现行城市居民住房保障条件;
2、申请人及家庭成员未享受廉租住房实物配租和购买经济适用住房政策,但已通过廉租住房、经济适用住房资格审核尚在轮候的家庭除外;
3、 区人民政府和相关部门规定的其它条件。申请人及其家庭人员在承租公共租赁住房后,不再享受住房保障的租赁补贴政策。
新就业人员申请承租公共租赁住房,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 持有大中专院校毕业证,从毕业当月计算起未满60个月;
2、在本地有手续完备的劳动合同或聘用合同,并交纳社会保险金;
3、申请人及配偶在本地无私有住房,未租住公有住房。
外来务工人员申请承租公共租赁住房,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 在本地有手续完备的劳动合同或聘用合同,并交纳社会保险金;
2、申请人及配偶在本地无私有住房,未租住公有住房;
3、申请家庭型成套公共租赁住房的申请人,必须是在本地居住并就业满五年的人员。
4、 区人民政府和相关部门规定的其它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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