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公积金还贷委托提取变更

导语 住房公积金一直都是市民朋友们很关注的问题,多渠道保障住有所居。那苏州公积金还贷委托提取信息变更如何处理?小编告诉您!

  办理条件

  借款职工已签订《委提协议》,尚未还清贷款,并出现以下情况:①甲方成员增加或减少的;②公积金帐号变化的;③扣款还贷的银行存折(卡)更换或改变的;④其它原因。

  政策依据

  《苏州市偿还住房贷款委托提取住房公积金管理规定》(苏房金〔2007〕73号)

  《在苏州就业港澳台职工缴存使用住房公积金实施办法》(苏房金规〔2018〕1号)

  《关于印发<苏州市住房公积金缴存职工购建住房还贷提取住房公积金实施细则>的通知》(苏房金规〔2018〕5号)

  办理流程

  (已与中心系统联网的银行)——职工带齐材料至委提协议签约网点(原承办网点)进行业务申请,当场填写《偿还住房贷款委托提取住房公积金变更表》→工作人员审核材料→进系统进行业务处理

  (未与中心系统联网的银行)——职工带齐材料至委提协议签约网点(原承办网点)进行业务申请→工作人员审核材料,当场填写《偿还住房贷款委托提取住房公积金变更表》→职工凭上述材料到公积金大厅进行系统申请→中心工作人员审核材料进系统进行业务处理

  办理人员

  借款人、配偶、同一本户口簿的直系亲属(仅限借款人的父母、子女、子女配偶)

  所需材料

  1、身份证件原件(居民身份证或台湾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或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

  2、原《委提协议》;

  3、银行指定扣款还贷的银行存折(卡);

  4、如需新增或减少非借款人的其他人员,还需提供结婚证或户口簿。

  5、银行指定扣款还贷的银行存折(卡)变更为其他人的,还需提供结婚证或户口簿等直系亲属关系证明材料及银行机构出具的变更回执或目前该笔贷款指定的扣款还贷的银行存折(卡)相关信息的证明。

  友情提示:

  1、相关人员应到场办理;

  2、变更信息录入后,在次日生效执行。

  3、公积金贷款的银行指定扣款还贷的银行存折(卡)变更为其他人的,仅需提供结婚证或户口簿等直系亲属关系证明材料。

  办理场所 请点击办理场所查看

  办理时限 :符合条件且材料齐全,当场办结

  办理时间 :以各指定网点公布的办理时间为准

  热线电话 :0512-12329

  中心网站: http://www.gjj.suzhou.gov.cn

  特别提示:办理公积金提取、贷款、转移、缴存等业务前最好是先查查自己的公积金账户,苏州本地宝(suzhoubdb)微信公众号可以查询公积金个人账户啦!!微信搜索苏州本地宝或者扫描下方二维码关注苏州本地宝,在苏州本地宝微信对话框输入“公积金”即可查看公积金最新缴费额度、个人公积金查询、业务网点查询、贷款计算器、公积金提取指南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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