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仓电动车上牌规定

导语 对执行新国标且获得CCC认证证书的电动自行车,车辆所有人凭有效身份证明、车辆合法来源凭证和车辆整车合格证明,携带车辆至全市各注册登记点(太仓市开发区中队太仓市娄江北路128号)办理注册登记并领取、安装全省统一制式的新电动自行车号牌。

  施行时间:自2019年4月15日起

  施行规定:

  1.本市范围内凡不符合新国标,未取得CCC认证证书的电动自行车产品不得出厂、销售;因销售企业销售的电动自行车不符合新国标,未取得CCC认证证书导致消费者购买的车辆不能注册登记并上道路行驶的,消费者有权要求销售企业退货或者更换。

  2.对执行新国标且获得CCC认证证书的电动自行车,车辆所有人凭有效身份证明、车辆合法来源凭证和车辆整车合格证明,携带车辆至全市各注册登记点办理注册登记并领取、安装全省统一制式的新电动自行车号牌。

  (非本市户籍人员办理电动自行车注册登记的,需提供本市居住证。)

  太仓市上牌点:

  3.从4月15日前购买的不符合旧国标、不在江苏省电动自行车产品备案目录内的电动自行车(以车辆合法来源凭证的日期为准),申请人通过“苏州公安微警务”或“苏州交警”微信公众号“掌上车管”进行备案信息预录入。

  信息经审核通过的,车辆所有人至指定的备案登记点领取、安装临时信息牌,或通过自主选择由邮政部门速递上门安装。注意,至2019年4月15日起,不再受理备案登记信息预录入,之前已完成录入的车辆可以继续办理备案登记。

  对备案登记后领取临时信息牌的电动自行车设置5年过渡期,过渡期自2019年4月15日起,至2024年4月14日截止。过渡期满后,使用临时信息牌的电动自行车不得在本市道路行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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