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所有小区已实行封闭式管理

导语 根据《苏州市疫情防控第7号通告》第二条:所有小区必须严格实行封闭式管理。非本小区的外来人员和车辆原则上不得进入小区,对确系复工复业复学且在本小区有固定住所、符合防疫规定的人员,应当准予通行进入小区并登记备案。

  根据《苏州市疫情防控第7号通告》第二条:所有小区必须严格实行封闭式管理。非本小区的外来人员和车辆原则上不得进入小区,对确系复工复业复学且在本小区有固定住所、符合防疫规定的人员,应当准予通行进入小区并登记备案。

  【姑苏区】

  1.对街道实行封闭管理:虎丘街道全面实施封闭管控

  2.无物业开放式小区“共享物业”统一管理:部分出入口封闭,开放出入口由临时物业人员统一检查

  3、部分街道党员志愿者带头管理

  双塔街道:在主干道设立多个登记点,防控人员流动和进出。以楼道为单位,由居民楼道长监控外来人员,把好入口关。

  沧浪街道:对辖区内无物业小区居民进行全面精准的排查,每人发放一张疫情防控联系卡,卡上公布辖区个社区信息,通过是否持有疫情防控联系卡来辨别本小区人员和外来人员。

  吴门桥街道:社工和居民党员志愿者等在辖区主路口设置卡口,以控制进入辖区的车辆及人员。

  虎丘街道:社区联合街道、区级机关志愿者们开展蹲点防控疫情,把守小区入口,刷楼登机检查,精确掌握人员情况,切断传染源。

  苏锦街道:由街道机关党员、社区党员、居民党员共同组成行动支部,在该区域开展防疫宣传、日常排查、人员摸排等工作,加强进出车辆和人员管控。与附近小区物业公司积极协调,由物业公司派专人每天定期对楼道做好消杀工作。

  【吴江区】

  1、2月1日起苏州市吴江区各小区实行“封闭式”管理,尽量只保留一个出入口,访客车辆和外来车辆一律不准进入小区。

  2、请小区居民告知亲朋好友在疫情结束之前尽量不要来访。

  3、小区返吴居民和访客进入小区必须主动出示身份证,实名登记并测量体温,体温正常的,由物业和被访小区居民确认后方可进入。

  4、所有外卖、快递、中介等外来人员不允许进入小区,请小区居民自行前往领取。

  5、凡是湖北籍或与湖北籍有接触、来往过的小区居民,请及时与社区和物业联系,告知近期行程和身体状况,自行在家隔离14天。

  6、为了您和家人的安全和健康,希望各位居民朋友积极配合,共渡难关。

  7、如有任何疑问或需求请及时和物业联系或拨打区疫情防控专班值班电话。

  8、电话:

  【工业园区】

  1、园区所有生活小区(含各类集宿区、人才公寓、优租房)实行全封闭管理。各产权和管理主体(含房屋出租者和二房东)必须严格落实防控主体责任,严格执行报告登记制度,对来自湖北、温州等地人员第一时间向社区报告。对瞒报、漏报、迟报的,对相关责任人列入信用黑名单,造成后果的,依法追究责任。

  2、对14天内有湖北、温州旅行史或居住史的来(返)园区人员,必须第一时间向所在社区报告,在园区没有成套住宅(成套住宅包括自有或租住,但不包括群租房、厂区内集宿区,下同)居住的,必须配合到园区指定的集中观察点接受14天医学观察;在园区有成套住宅居住的,应当主动向所在社区报告登记,并居家观察14天。其他地区来(返)园区人员,应自行居家观察。居家观察实行“红黄牌”制度管理,由各街道(社工委)组织实施。

  【吴中区】

  1、吴中区所有生活居住区实行封闭管理:各产权和管理主体(含房屋出租者和二房东)必须严格落实防控主体责任,严格执行报告登记制度,对来自湖北、温州等地人员第一时间向所在社区居(村)委会报告。对瞒报、漏报、迟报的,对相关责任人列入信用黑名单,造成后果的,依法追究责任。

  2、对14天内有湖北、温州旅行史或居住史的来(返)吴中人员,在吴中区有成套住宅居住的,应当主动向所在社区居(村)委会报告登记,并居家观察14天;在吴中区没有成套住宅居住的,必须配合到所在乡镇、街道指定的集中观察点接受14天医学观察,由此产生的相应责任(包括落实场所、人员、费用等)由各类责任主体负责。

  【高新区】

  1、两周内有湖北、温州停留、旅行、居住史的来(返)区人员,本人必须第一时间主动向所在社区报告,并配合到指定集中观察点,集中隔离观察14天。两周内湖北、温州以外地区来(返)区人员,应主动到社区登记,进行体温检测,如有发热咳嗽等症状,转至发热门诊处置,住院留观或隔离观察14天;如无发热咳嗽等症状,应与社区签订承诺书,自行做好医学观察,观察期间减少外出并做好防护,发现发热咳嗽等症状,应及时向社区报告并就医。对隐瞒不报或造成传染病传播危害公共安全的,一律严格依法追究责任。

  2、房屋出租者、房产中介、集宿区、人才公寓、酒店式公寓等产权和管理主体必须严格落实防控主体责任,加强对房屋承租人员、居住人员来源信息核实,严格执行各项防疫措施,严格执行登记制度。对有湖北、温州停留、旅行、居住史的人员不得出租,已出租的第一时间向社区报告处置。对明知属于以上人员仍旧出租,或瞒报漏报迟报的各类责任主体、责任人,一律严格依法追究责任。

  3、各地要组织社区(村)、小区物业管理公司认真开展全面排查,对排查出两周内有湖北、温州停留、旅行、居住史的人员,一律集中隔离观察14天。对瞒报漏报迟报的各类责任主体、责任人,一律严格依法追究责任。

  从1月31日起,华通物业管辖范围内各小区实行“封闭式”管理,只保留一个出入口(除二区外),访客车辆和外来车辆一律不准进入小区;

  所有外来人员需凭身份证才能进入小区,实名登记并测量体温正常后,由物业登记后方可进入;

  所有外卖、快递、中介等外来人员不允许进入小区,请小区居民自行前往门岗领取;

  业主宣导,请小区居民告知亲朋好友,在疫情结束之前,尽量不要来访。

  【相城区】

  1、非本市人员进入我区时,应主动向疫情检查站出示身份证,还需出示在我区的居住证或工作证,无上述证件者,疫情防控期间一律禁止进入我区。

  2、已进入我区凡不满二周的,或满二周有发热、咳嗽等症状的非本市人员应主动向村、社区报告登记,并配合属地政府和卫生防疫部门开展体温检测、医学观察。其中,湖北籍人员应配合到属地政府指定的集中观察点接受14天医学观察,其他省份外来人员实行14天居家观察。观察期间不得外出,配合一天2次体温检测,并如实报告。集中观察、居家观察期间,村、社区应提供代购餐饮、生活用品等方便。

  3、已入住我区宾馆的湖北籍人员应配合属地政府到指定宾馆集中住宿,接受观察。本区宾馆一律暂停接收新的非本市居民住宿(政府指定的除外)。本区饭店暂取消桌餐,仅保留外卖快餐。

  4、从湖北、经湖北返相不满二周,或已满二周有发热、咳嗽等症状的本区居民,应主动向属地村、社区报告,并配合接受居家观察或集中观察,有发热、咳嗽等症状人员应及时就医治疗。

  5、春节期间未离开本区的非本市人员应告知家属、朋友,疫情防控期间一律不得前来我区探亲、投靠。广大市民及在相非本市人员应尽量少外出、少流动。小区物业要严控非小区居民进入小区。

  【张家港】

  1、全市所有村庄、小区、单位实行封闭式管理,人员进出一律体温检测,并出具有效证件。外来人员和车辆一律严控,特殊情况由管理人员做好登记备案。无物业管理的小区和村,由属地镇(区)协调落实防控工作。广大群众要增强防控意识,发现疫情重点地区来港人员,应及时向村、社区报告。

  2、市民出现发热、咳嗽等症状,必须佩戴口罩及时就近前往医疗机构发热门诊就诊,并第一时间向村、社区报告;出现其他身体不适需要就医的,请自觉前往正规医疗机构就医,市卫生健康等部门要严厉打击“黑诊所”、游医、假医等非法行医行为;对出现确诊病例的,视情对小区、村组、住宅楼单元实行封闭式硬隔离。

  3、市民前往零售药店购买发热、止咳药品的,应主动配合实名登记,包括购买人、使用人身份证号,居住住址,手机号码,体温信息,有无两周内疫情严重地区往来史、人员接触史,购药时间、购买品种数量等信息。

  4、近14天有疫情重点地区旅居史的市外返回人员,须在1小时内主动向居住地村、社区报告;不主动申报、拒绝接受测温、医学观察等防控措施,将依法追究责任。

  【昆山】

  1. 一律实行交通管制。对驶入昆山各卡点的来自或者途经湖北省、浙江省温州市等重点地区车辆、人员依法从严采取劝返、集中隔离、医学观察等措施。

  2. 一律实行封闭式管理。对昆山所有自然村、生活小区(含企业集宿区、人才公寓、优租房等)全面实行封闭式管理,严禁外来人员和车辆进出村庄、小区。本村、本小区人员未经体温检测并验明身份不得进出。

  3. 一律暂停向重点地区人员出租房屋。从即日起,所有出租户(房东)、中介机构暂停向来自湖北省、浙江省温州市等重点地区人员出租房屋。之前在我市租房的重点地区人员,已来昆的,出租户(房东)必须第一时间向所在社区报告情况并督促其向所在社区登记;未来昆的,必须明确告知其暂时不能返回昆山。如出租房发生应报而未及时报告、拒不配合工作的,将依法追究房屋出租主体单位或个人的责任。

  4. 一律实行主动报告。所有来自或途经湖北省、浙江省温州市等重点地区人员进入本市必须自觉配合体温检测等措施,并在1小时内主动向居住地村(社区)报告。近14天有湖北省、浙江省温州市等重点地区旅居史或人员接触史的,必须配合区镇、城市管理办事处、村(社区)落实集中隔离观察等措施。凡出现发热、咳嗽症状的人员,必须在第一时间向居住地村(社区)报告,并前往医院就诊。

  5. 一律劝返重点地区务工人员。全市各级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其他用工单位要督促本单位目前仍在湖北省、浙江省温州市等重点地区的人员暂不返昆,逐一通知到位,落实到人,有异常情况必须及时报告属地政府或主管机关部门。

  【常熟】

  各物业小区要实行封闭式管理,外来车辆一律不得进入,做好外来人员进小区的实名登记、体温检测,严控非小区居民进入小区。加强对小区留观人员的管理和保障,发现发热等病情的应立即联系属地卫生防疫部门。无物业管理的小区和村,由属地板块协调落实防控工作。广大群众要增强防控意识,发现重点疫区来常人员,应及时向市、属地板块疫情防控部门报告。

  【太仓】

  1、请小区居民在小区内公共区域活动时带好口罩,告知亲朋好友在疫情结束之前尽量不要来访。

  2、小区居民进入小区时必须测量体温,如有发热、咳嗽等情况,要配合物业或社区做好登记和报备工作,并及时就医检查。

  3、访客进入小区必须主动出示身份证并实名登记,同时测量体温,体温正常的访客,由被访小区居民确认后方可进入小区。外来车辆一律不得进入小区(警车、消防车、垃圾清运车等因工作需要的特殊车辆除外)。

  4、所有送外卖人员不允许进入小区,请小区居民自行前往小区主要出入口领取物品;送快递人员经体温检测和实名登记通过后,快速到达快递宝区域投放快递,不得在小区长时间逗留。

  5、凡是湖北籍的小区居民请及时向物业或社区报告。

  6、小区居民要增强防控意识,发现重点疫区来太人员,应及时向物业或社区报告。

  7、小区家庭装修时间不得早于2月20日24:00前。

  8、各物管小区主要出入口设置口罩等个人防护用品废弃物专用收集容器的,请小区居民准确投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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