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苏州稳岗返还政策的通告

导语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区出台的各项“惠企”政策和苏州市政府《市政府关于应对新冠肺炎疫情服务发展三项机制的通知》(苏府〔2020〕19号)等文件精神的要求,多措并举,全力保障企业用工服务,助推全区经济运行稳步回升。特制定以下政策意见。

  为了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市政府出台了《苏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支持中小企业共渡难关的十条政策意见》苏府〔2020〕15文件。

  为了稳定企业职工队伍,更好更快的贯彻落实15号文件中的援企稳岗政策,苏州市人社局决定先行兑现苏州市2020年稳岗返还政策,帮助企业共克时艰,尽快打赢这场疫情防控阻击战!

  一、先行兑现稳岗返还发放方式

  无需企业申请,通过大数据比对,筛选出符合条件的参保企业,将稳岗返还资金直接拨付到企业账户。

  二、先行兑现稳岗返还发放条件

  1、根据苏州市2019年稳岗返还政策实施口径;

  2、加大稳岗返还力度,将中小微企业失业保险稳岗返还政策裁员率标准由不高于上年度统筹地区城镇登记失业率,放宽到不高于上年度全国城镇调查失业率控制目标5.5%;

  3、对参保职工30人(含)以下的企业,裁员率放宽至不超过企业职工总数20%;

  4、待上级政策明确以后,对于面临暂时性生产经营困难且恢复有望企业的稳岗返还予以补差。

  三、先行兑现稳岗返还发放标准

  返还标准为企业及其职工2019年度实际缴纳失业保险费的50%。

  四、先行兑现稳岗返还发放时间

  苏州市各地区将于2月份开始陆续发放。

  五、苏州市各地稳岗返还经办机构和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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