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公积金还贷提取解除怎么操作(附详细流程)

导语 职工(含配偶)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或偿还各类住房贷款本息的,可以提取住房公积金。各类住房贷款包括住房公积金贷款、商业性住房贷款、住房公积金与商业组合贷款。

  三、还贷委托提取解除

  办理条件

  职工已签订《委提协议》,尚未还清贷款, 因故需要解除的。

  办理流程

  (已与中心系统联网的银行)——职工带齐材料至委提协议签约网点(原承办网点)进行业务申请→工作人员审核材料→进系统进行业务处理

  (未与中心系统联网的银行)——职工带齐材料至委提协议签约网点(原承办网点)进行业务申请→工作人员审核材料,职工现场填写《偿还住房贷款委托提取住房公积金协议解除表》→职工凭上述材料到公积金大厅进行系统申请→中心工作人员审核材料进系统进行业务处理

  也可通过“苏州公积金”App线上申请办理。

  办理人员

  参与委提职工

  所需材料

  1.身份证件原件(居民身份证或台湾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或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

  2.原《委提协议》;

  3.原《委提协议》内有多人的,还需提供结婚证或户口簿。

  友情提示:

  1.参与委提职工需同时到场办理;

  2.解除信息录入后,在次日生效执行;

  3.住房贷款本息全部还清的,委托协议从次月提取公积金后自然终止。

  4.职工已经签订《还贷委提协议》,在提前还清住房贷款后,需在近期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为保证有足够的余额,请在还清贷款的次月公积金中心发起还贷委托提取日(每月18日,遇节假日顺延)前到原经办网点办理解除《还贷委提协议》手续。

  办理机构及地点 请点击办理机构及地点查看

  办理时限:符合条件且材料齐全,当场办结

  办理时间:以各指定网点公布的办理时间为准

  收费标准: 不收费

  热线电话:0512-123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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