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公积金还贷提取解除怎么操作(附详细流程)
导语 职工(含配偶)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或偿还各类住房贷款本息的,可以提取住房公积金。各类住房贷款包括住房公积金贷款、商业性住房贷款、住房公积金与商业组合贷款。
三、还贷委托提取解除
办理条件
职工已签订《委提协议》,尚未还清贷款, 因故需要解除的。
办理流程
(已与中心系统联网的银行)——职工带齐材料至委提协议签约网点(原承办网点)进行业务申请→工作人员审核材料→进系统进行业务处理
(未与中心系统联网的银行)——职工带齐材料至委提协议签约网点(原承办网点)进行业务申请→工作人员审核材料,职工现场填写《偿还住房贷款委托提取住房公积金协议解除表》→职工凭上述材料到公积金大厅进行系统申请→中心工作人员审核材料进系统进行业务处理
也可通过“苏州公积金”App线上申请办理。
办理人员
参与委提职工
所需材料
1.身份证件原件(居民身份证或台湾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或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
2.原《委提协议》;
3.原《委提协议》内有多人的,还需提供结婚证或户口簿。
友情提示:
1.参与委提职工需同时到场办理;
2.解除信息录入后,在次日生效执行;
3.住房贷款本息全部还清的,委托协议从次月提取公积金后自然终止。
4.职工已经签订《还贷委提协议》,在提前还清住房贷款后,需在近期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为保证有足够的余额,请在还清贷款的次月公积金中心发起还贷委托提取日(每月18日,遇节假日顺延)前到原经办网点办理解除《还贷委提协议》手续。
办理机构及地点 请点击办理机构及地点查看
办理时限:符合条件且材料齐全,当场办结
办理时间:以各指定网点公布的办理时间为准
收费标准: 不收费
热线电话:0512-12329
温馨提示:微信搜索公众号苏州本地宝,关注后在对话框回复【租房】即可获取租房补贴和申请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