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人才落户系统切换期间办理业务指南

导语 截至3月20日17时,所有已在“老系统”提交申请的人才落户业务,不论申请人档案是否已转入受理机构,皆由受理机构工作人员在“老系统”中继续审核至办结。

  人才落户业务

  1.截至3月20日17时,所有已在“老系统”提交申请的人才落户业务,不论申请人档案是否已转入受理机构,皆由受理机构工作人员在“老系统”中继续审核至办结。

  2.“老系统”数据迁移时间延期至6月8日

  3.如因申请人或单位原因,导致人才落户业务不能在6月8日前办结的,申请人需在“新系统”重新提交申请。

  附:全市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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