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当事人必须符合法定结婚年龄,男不得早于22周岁,女不得早于20周岁;
2、当事人必须是自愿和无配偶;
3、当事人为非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
4、当事人未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
5、申请结婚登记的双方当事人必须共同到一方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不得委托他人代理;
6、结婚登记当事人提供的证件原件,必须是合法、完整、真实、可靠。
(一)有效的居民身份证
(二)3张2寸近期半身免冠同版彩色合影证件照片
(三)再婚当事人需携带离婚证件(离婚证、法院生效司法文书)
(四)军人一方需提供本人有效的居民身份证、军人证件和部队团以上政治部门出具的军人婚姻登记证明。
(1)要求结婚登记的男女双方持所需证件共同到一方常住户口的区、县级市民政局(或镇人民)的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
(2)双方当事人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各填写一份《申请结婚登记声明书》。
(3)双方当事人必须在婚姻登记员面前亲自在《申请结婚登记声明书》中“声明人”一栏签名或按指印。
(4)婚姻登记机关对双方提交的证件、声明进行审查,符合结婚登记条件的,准予登记。
1、姑苏区婚姻登记处
地址:解放东路117号
电话:0512-67272635、0512-65227296
2、吴中区婚姻登记处
①越溪吴中开发区苏街198号(咨询电话:0512-65639782)
②龙西路257号民生综合大楼(咨询电话:0512-67081908)
3、相城区婚姻登记处
地址:庆元路(市民中心内)
电话:0512-67591870、0512-67591871
4、高新区婚姻登记处
地址:华山路95号
电话:0512-66900296
5、工业园区婚姻登记处
地址:苏虹西路200号(园区公共卫生中心内)
电话:0512-67614232
6、吴江区婚姻登记处
地址:松陵镇高新路551号
电话:0512-63160368
7、常熟市婚姻登记处
地址:枫林路150号
电话:0512-51530989
8、张家港市婚姻登记处
地址:城北路22号(妇保所内)
电话:0512-58233000
9、昆山市婚姻登记处
地址:同丰西路458号
电话:0512-55216858
10、太仓市婚姻登记处
地址:县府东街30号
电话:0512-53522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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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登记时限:证件材料齐全,当场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
2、收费标准:国内结婚登记免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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