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社保补贴政策

导语 苏州社保补贴有哪些?补贴政策是什么样?申请补贴需要什么条件?补贴标准是多少?一起看看吧。

  女职工产假企业社保补贴

  补贴对象

  1.2022年2月10日后(含2月10日)企业女职工生育二孩、三孩的,为其在产假期间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用人单位,可以享受产假期间企业社会保险补贴。

  2.按单位参保的个体工商户、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等其他参保单位(不含机关事业单位)参照执行。

  补贴标准

  女职工生育二孩产假期间,按照企业为其实际缴纳的社会保险费(包括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费;不含个人应缴纳的部分)的50%给予补贴,三孩按照80%给予补贴。补贴月份从生育二孩或三孩第一天所在月份起算,补贴月数按照实际缴纳社保时间,最长不超过6个月。

  办理方式:

  1.参保地人社部门就业管理服务经办机构线下申请

  2.通过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上办事服务大厅线上申请

  申请入口:点击进入

  申请条件:企业在女职工生育二孩或三孩满6个月后可申请

  申请材料

  1.《产假期间企业社会保险补贴申请花名册》;

  2.《出生医学证明》;

  3.《生育服务证》(生育登记证明)。

  毕业生灵活就业社保补贴

  申请方式:

  线上: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上办事服务大厅(https://rs.jshrss.jiangsu.gov.cn/)

  操作指引:首页—个人办事—就业补贴—灵活就业人员社保补贴申领—填写信息—上传材料—提交申请

  线下:身份证、毕业证、户口簿

  办理地址:社区(行政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服务站,市、区(县)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办事大厅。

  社区(行政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服务站查询:点击查询

  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办事大厅查询:点击查询

  申请对象: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

  申请条件:

  离校两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实现灵活就业并进行灵活就业(参保)登记

  补贴标准:

  按实际每月社保缴费(养老+医疗)的50%确定每月补贴标准,先缴后补,按月发放

  苏州创业社保补贴

  申请对象:

  1.在苏创业的本市户籍登记失业人员;

  2.毕业5年内的高校毕业生、硕士以上学位人员、来苏留学人员;

  3.在苏累计缴纳社会保险满3年的外地户籍人员;

  4.在苏创业吸纳5人以上就业的外地户籍人员可申请创业社会保险补贴。

  申请条件:

  1.在苏州创业并进行商事登记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正常运转并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

  2.创业社会保险补贴按照“先缴后补”的原则按月拨付,申请人须在自办实体名下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欠缴或中断缴纳社保期间,不享受社会保险补贴,补缴后亦不予发放。

  补贴标准:

  参加企业职工社会保险的,按照当年企业参保缴费基数,按养老、医疗、失业、工伤、生育五项社会保险合计单位缴费比例计算,按实补贴,最高不超过当年企业、个体工商户各险种参保缴费基数下限计算单位缴纳部分之和的120%。如有各项社会保险基数、费率调整的按照对应新基数、费率计算。

  同一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名下所有创业实体的补贴期限合并计算,累计不超过3年(36个月)。

  申请材料:

  1.本市户籍登记失业人员提供户口簿;

  2.毕业5年内全日制高校毕业生提供毕业证书;

  3.取得硕士以上学位人员提供学位证书;

  4.留学回国人员须提供教育部门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5.两类外地户籍创业人员提供居住证;

  6.《苏州市创业社会保险补贴申请表》;

  7.工商营业执照或民办非企业单位执照。

  申请表下载:点击下载

  申请方式:线下至创业管理机构申请

  苏州各级创业管理机构及联系方式

张家港市 杨舍镇华昌路3号港城大厦主楼2楼 55390670
常熟市 珠江路222号 52710355
太仓市 柳州路38号 53571040
昆山市 前进西路1801号政务服务中心(西区)D座 57558502
吴江区 开平路300号 63950626
吴中区 越溪塔韵路178号 68563802
相城区 庆元路168号政务服务中心1楼 67591962
姑苏区 解放东路117号 65580817
工业园区 苏州大道东123号汇金大厦4楼 66605850
高新区 狮山路22号人才广场3楼 69580853

温馨提示:微信搜索公众号【苏州本地宝】,关注后在对话框回复【社保补贴】即可获取苏州有哪些社保补贴、申请入口、申请指南、补贴标准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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