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家港人才安居购房贴续领条件

导语 已通过张家港人才安居购房补贴资格认定人员,仍在张家港创新创业,且补贴期间购房房产未出售,可以申请人才安家购房贴续领。

  申请时间

  开始时间:2022年12月5日(星期一)

  截止日期:2022年12月31日(星期六)

  申请方式:线上申请

  申请网站:江苏政务服务网

  申请入口:点击进入

  人才安居购房贴续领

  同时满足以下条件的人才,可申请人才安居购房贴续领:

  1.已通过人才安居购房贴资格认定。

  2.仍在我市创新创业。补贴期间,创新类人才与用人单位终止、解除劳动合同的,停止发放购房贴;仍在我市创新创业的,需经新单位推荐重新申请后,再予以续发或补发。创业类人才所创办企业关停的,停止发放购房贴;所创办的企业运营不正常的,暂停发放购房贴,待正常运营后,再予以续发或补发。

  3.补贴期间,申请人所购商品房未出售或变更房屋产权。

  注意:如所购房屋为普通商品住房(一手房),则须待领取不动产权证后方可申请续领。

温馨提示:微信搜索公众号【苏州本地宝】,关注后在对话框回复【安居】即可获取张家港人才安居补贴线上申请入口,各类人才补贴标准,详细申请材料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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