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社保可以补缴吗

导语 可以补缴的,用人单位与职工订立劳动合同后,因滞后办理用工参保手续,造成职工缴费起始月晚于劳动合同期限起始月的,可以从劳动合同期限起始月起一次性补缴社会保险费。

  苏州社保可以补缴吗?

  答:应缴未缴的可以补缴。

  什么是应缴未缴?

  用人单位与职工订立劳动合同后,因滞后办理用工参保手续,造成职工缴费起始月晚于劳动合同期限起始月的,应从动合同期限起始月起一次性补缴养老保险费。

  补缴养老保险费的对象,不包括已领取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人员,以及已超过法定退休年龄但从未参保的人员。

  特别提醒:灵活就业参保人员中断不能补缴

  根据《《苏州市灵活就业人员参加社会保险办法》(苏府规字[2020]17号)》,第八条规定,“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灵活就业人员应按规定时间缴费,未按时缴纳养老保险费的,不得违规补缴” 。根据国家和省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基金收支管理规定,我市已于2019年4月下发《关于调整我市城镇个体工商户和灵活就业人员养老保险中断补缴政策的通知》(苏人保养〔2019〕14号),在《办法》中进一步明确取消灵活就业参保人员中断补缴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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