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昆山市高层次人才选聘岗位及条件

导语 为进一步充实企事业单位工作力量,深入推进“凤还巢”计划,鼓励优秀高校毕业生参与家乡建设,经研究决定,公开选聘高层次人才39名。

  选聘对象

  全国“双一流”建设高校全日制研究生(不含委培、定向、独立学院毕业生和在职研究生)。研究生毕业学校属于第一轮“一流大学建设高校名单”(42所,附件2),或研究生毕业所学专业属于第二轮“双一流建设高校及建设学科名单”(147所,附件3)相应学科(含一级学科涵盖的二级学科)。2023年毕业生须于8月31日前取得学历(学位)证书。

  QS、THE、U.S.News、ARWU、CWUR世界大学排名最新榜单(附件4)前百名国(境)外高校研究生。应聘人员须在资格复审前取得国(境)外学位并完成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认证。

  具体选聘岗位、条件及另有要求的详见《昆山市2023年高层次人才选聘岗位表》(附件1)。

  选聘资格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团结同志,廉洁奉公;

  3.具备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4.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即1987年4月2日至2005年4月4日期间出生);

  5.限昆山户籍或昆山生源地考生;

  6.具备岗位表中要求的资格条件。其中,“专业”设置目录为《江苏省2023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附件5),目录不按照“学科门类”、“一级学科”、“二级学科”的结构划分;目录中第2列为“大类”名称,第3、4、5列为各学历层次具体专业名称,具体专业之间不存在包含与被包含的关系。

  报考岗位所要求取得的资格证书须于报名截止前(2023年4月4日)取得。参加2022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主观题考试的报考人员,资格复审时须提供通过A类合格分数线的主观题考试成绩通知单,办理录用手续前须提供证书。

  报考岗位有工作经历要求的,工作经历按实累积计算,计算的截止时间为2023年8月31日,以社保缴费清单代为证明;自主创业、灵活就业人员,也可视为具有工作经历。自主创业并办理工商注册手续的人员,其工作经历时间自营业执照颁发之日算起。以灵活就业形式初次就业人员,其工作经历时间从登记灵活就业并经审批确认的起始时间算起。普通高校2023年毕业生在校期间的社会实践经历,不能视为工作经历。

  7.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请不要报名应聘:

  (1)现役军人或国民教育序列普通高校在读非2023届毕业生;

  (2)与选聘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等亲属关系的,不得应聘选聘单位的组织(人事)、纪检监察、审计财务岗位;与现有在岗人员存在上述关系的,不得应聘到岗后形成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管理类岗位,以及《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明确应当回避的岗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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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3年昆山市高层次人才选聘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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