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苏州市消防救援支队政府专职消防员招录公告
导语 苏州市消防救援支队面向社会公开招收政府专职消防员,热忱欢迎热爱消防、锐意进取、敢于挑战的青年才俊加入政府专职消防员行列。
苏州市消防救援支队政府专职消防员招录公告
为满足苏州市社会经济迅速发展对消防力量的需求,有效提升社会灾害防控能力,积极适应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苏州市消防救援支队面向社会公开招收政府专职消防员,热忱欢迎热爱消防、锐意进取、敢于挑战的青年才俊加入政府专职消防员行列。现就苏州市消防救援支队2024年第一批面向社会招录政府专职消防员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情况
二、招聘岗位要求
(一)基本要求
1、遵守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志愿从事消防工作,自愿服从准现役准军事化管理。
2、身体条件、心理素质符合《消防员职业健康标准》(GBZ221-2009)和心理素质测试合格标准,无不适宜高强度体能训练的基础病或陈旧伤(如腰椎间盘突出、半月板损伤、韧带损伤、强直性脊柱炎等),无精神疾病史,无遗传、慢性或传染性等疾病,无纹身,无吸毒史。
3、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无违法犯罪记录,符合征兵政审标准,个人征信情况良好。
4、凡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可视情放宽年龄条件并优先录取:
(1)具有大学专科同等学历(含)以上的文化程度;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退出人员;
(2)退役士兵,须服役期满正常退役;
(3)具有政府专职消防队员、政府专职林业扑火队员等相关从业经历,同时具有2年以上灭火救援实战经验的;
(4)具有计算机操作员、汽车维修电工、数控车工、厨师等岗位从业经历和证书的;具有水域救援经验者、驾驶水域舟艇经验者和持有游泳救生员、社会体育指导员(游泳)、潜水员等证书的,或具备其他消防队所需专业特长的。
5、凡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予录取: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3)曾被开除公职的;
(4)所提供的个人信息为虚假资料或故意隐瞒事实、伪造、编造学历证书、资格证书等材料的;
(5)国家和省规定的其他情形。
(二)具体岗位要求
1、战斗员、驾驶员、通信员、接警员:
(1)中华人民共和国男性公民,年龄18至30周岁。报名驾驶员岗位人员应持有地方B2级及以上驾驶证,驾龄满1年,且驾驶技能合格,年龄可以放宽至35周岁。
(2)具有高中同等学历(含中专、职高、技校)以上的文化程度。计算机、人文等专业,普通话标准的优先。
2、执业医师:
(1)中华人民共和国男性公民,持有执业医师资格证书,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急诊科、外科、内科、康复科等专业,年龄45周岁以下,条件优秀者可放宽至55周岁。
(2)入职后负责对支队全体消防救援人员开展医学诊断、用药指导、康复指导及医学知识培训,同时需参与卫勤保障分队值班、大型灭火救援演练现场卫勤保障、常见疾病防控以及下基层巡诊工作。遇有跨区域增援、演练等重大工作任务时,需随支队轻型卫勤遂行保障队伍出动。
3、护士:
(1)中华人民共和国男性公民,为取得护士执业证书的注册护士,全日制护理专业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年龄22至40周岁,有普外科、骨科、康复科及急救工作经历者优先。
(2)入职后协助执业医师进行各种诊疗工作,准确及时完成各项护理工作,认真做好各种医疗耗材、药品的保管工作,负责采集各种检验标本,同时需参与卫勤保障分队值班、大型灭火救援演练现场卫勤保障、常见疾病防控以及下基层巡诊工作。遇有跨区域增援、演练等重大工作任务时,需随支队轻型卫勤遂行保障队伍出动。
三、工资薪酬
1、培训期间发放试用期工资3820元(以下工资均含个人应缴“五险一金”部分),培训期共3个月。培训考核合格正式录用后,担任通信员、接警员、驾驶员等职务的,每月发放相应的职务津贴。战斗员月薪6520元起,驾驶员月薪7320元起,通信员、接警员月薪6720元起,第1年综合收入均在10万元以上。
2、政府专职消防员实行等级制,等级由低到高分为五级、四级、三级、二级、一级。满足一定工作年限可以通过考核实现等级晋升,等级晋升后收入依次递增。
3、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的入职人员转正后初评等级定为四级;执业医师转正后初评等级定为三级,且根据苏州地区执业医生平均收入,另外发放岗位津贴3000-6000元/月(具体根据职称、学历与面试情况综合判定)。
4、解放军和武警部队退役官兵、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退出人员以及地方政府、企业专职消防队伍中符合条件的人员入职的(需提供证明材料),原工作和服役年限可折入工龄。
四、福利待遇
1、享受国家法定节假日补助、高温补助、工会福利。
2、每年年底根据年度考评情况发放年度绩效考评奖,表现优秀者给予立功授奖并发放相应奖金。
3、统一办理基本养老、基本医疗、失业、工伤、生育等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每年单位购买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和大病医疗保险。
4、单位每年组织1次免费的职业健康体检。
5、在队执勤期间,单位提供统一的被装和集中食宿。
6、纳入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职业荣誉体系,参加各类表彰评选。
7、凭工作证件可在江苏省内免费参观游览实行政府指导价的景区。
8、工作满1年需要落户苏州的,可按照《苏州市流动人口积分管理计分标准》加100分。
五、工作时间及休息模式
政府专职消防队员实行轮休制和年休制相结合的休息模式,工作时执行24小时驻勤制。入职后可享受带薪休假:选择轮休假的(须已婚且家在驻地)每周休息1个白天、2个晚上,此外根据工作年限每年享有5-15天假期;选择年休假的,根据工作年限每年享有35-45天假期。婚假、陪产假、丧假等不计入年休假假期。
六、招录流程
1、即日起接受报名,报名人员填写《苏州市消防救援支队政府专职消防员招录报名表》,并将本人身份证、户口本、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的附学信网查询结果)、无犯罪记录证明、个人征信记录及其他相关材料扫描件发送至邮箱szxfzzb@163.com,邮件标题为“报名人姓名+报名岗位”。咨询电话:15050129801、13914047204。咨询时间:工作日上午9:00-11:30,下午13:30-17:00。
2、报名后进行资格初审,初审通过后,报考人员接通知后按要求进行初试考核。
3、初试考核分为现场体能测试、心理检测和面试三个环节,体能测试项目为1500米、5×10米折返和俯卧撑,体测标准依据年龄段制定,特殊岗位人员可酌情放宽标准。报考人员需携带体检报告(须在三甲公立医院完成,费用自理,体检项目为乙肝两对半检查、梅毒检查、HIV艾滋病检查、吸毒检查)、本人身份证、户口本、学历证书、学位证书等原件、无犯罪记录证明、个人征信记录等材料,到指定考核地点参加考核。
4、初考通过后,单位组织体检,检测结果不符合要求的不予录用。
5、体检结束后,确定拟招录人员并开展政治审查,政审合格后进行招录通知。
6、试用期3个月,试用期间开展岗前培训,培训考核不合格的,不予录用。
七、特别须知
(一)此次征召工作由苏州市消防救援支队组织,报名人员如提供虚假资料或故意隐瞒事实,伪造、编造证书、材料等骗取应聘资格的,一经查实,取消聘用资格。
(二)此次招录不委托任何单位(第三方机构)、不接受社会培训机构报名、全程不收取任何形式的费用,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无定点代理招聘及培训机构等。此次招录只接受本人报名,通过中介组织报名一律不予录用。
(三)此次招录信息仅通过“苏州消防”微信公众号权威发布,请广大应聘人员在报名过程中注意防范不法分子的诈骗行为,以免上当受骗。
苏州市消防救援支队
2024年10月10日
附件:苏州市消防救援支队报名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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