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家港市人才公寓租赁补贴范围

导语 符合《张家港市人才礼遇办法》A~F类人才认定标准,已通过张家港市人才礼遇分类认定,仍在本市创业就业的人才可申请补贴,详情见下文。

  补贴范围

  (一)符合《张家港市人才礼遇办法》A~F类人才认定标准,已通过张家港市人才礼遇分类认定,仍在本市创业就业的人才;

  (二)人才本人及家庭成员(含配偶及未成年子女)在本市无自有商品住房和购房记录(符合本市专项人才计划的人才不受本条件限制)。

  人才礼遇分类认定目录:点击查看

  补贴标准

  按照A类人才8000元/月,B类人才5000元/月,C类人才3000元/月,D类人才1500元/月,E类人才博士(正高级职称)1000元/月、硕士(副高级职称、高级技师)800元/月、紧缺专业本科(紧缺专业中级职称、技师)及E类其他人才600元/月,F类人才400元/月的标准给予补贴。

  >>>张家港市人才公寓租赁补贴实施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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