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家港市人才公寓租赁补贴标准
导语 A类人才8000元/月,B类人才5000元/月,C类人才3000元/月,D类人才1500元/月,E类人才博士(正高级职称)1000元/月、硕士(副高级职称、高级技师)800元/月、紧缺专业本科(紧缺专业中级职称、技师)及E类其他人才600元/月,F类人才400元/月标准给予补贴。
补贴标准
按照A类人才8000元/月,B类人才5000元/月,C类人才3000元/月,D类人才1500元/月,E类人才博士(正高级职称)1000元/月、硕士(副高级职称、高级技师)800元/月、紧缺专业本科(紧缺专业中级职称、技师)及E类其他人才600元/月,F类人才400元/月的标准给予补贴。
补贴标准详解
(一)按实补贴:补贴金额不高于实际支付租金。
(二)补贴时限:补贴期限最长36个月。
(三)就高不重复:人才公寓租赁补贴与各类购房、安家补贴就高不重复享受。
补贴方式
对符合条件租赁市级人才公寓的人才,实行“收支两条线”“免申即享”按照季度兑现租赁补贴,由企业为人才统一租赁人才公寓并缴纳租金的补贴发放给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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