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市吴江区教育系统招聘事业编制教师岗位表+条件2025
导语 招聘岗位及条件等详见《2025年苏州市吴江区教育系统公开招聘事业编制教师岗位简介表》
一、招聘范围和岗位
凡符合本次公开招聘基本条件及招聘岗位所需专业技能、身体等条件的人员均可报名。招聘岗位及条件等详见《2025年苏州市吴江区教育系统公开招聘事业编制教师岗位简介表》(附件,以下简称《岗位简介表》),可在苏州市吴江区人民政府网(http://www.wujiang.gov.cn)、苏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http://hrss.suzhou.gov.cn)上查询。
二、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遵纪守法,无违法犯罪行为,热爱教育事业,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
(二)服从组织分配,自愿从事所分配的岗位工作,并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必备的身体条件和招聘岗位所规定的具体资格条件。
(三)面向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学历且具有相应学位的毕业生。户籍、生源地均不限。
符合下列优秀条件的普通高校2025年毕业生,报考001-020中学教师岗位,学历可放宽至本科。优秀条件为获得下列其中一项称号或奖励:1.本科阶段获得过国家奖学金或校级及以上综合一等奖学金;2.本科阶段获得过校级及以上三好学生或优秀学生(干部)称号;3.本科阶段获得过省级师范生基本功大赛(技能竞赛)三等奖及以上奖项或校级师范生基本功大赛(技能竞赛)一等奖;4.高中阶段在数学、物理、化学、生物、信息中学生五大学科竞赛中获得过省级三等奖及以上奖项。
(四)各学历(本科生、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报考人员均须以其最高学历报考符合条件的岗位,最高学历所学专业须与报考岗位相符;以研究生学历报考者,本科阶段所学专业须与报考岗位专业要求相符或相近,本科和研究生阶段均须具有相应学位。《岗位简介表》中对招聘岗位学历学位、专业要求和其他资格条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五)年龄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即1989年6月24日至2007年6月28日期间出生的);具有硕士研究生学历或副高级专业技术职称资格的应聘人员,年龄可放宽至40周岁(1984年6月24日以后出生),具有博士研究生学历或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资格的应聘人员,年龄可放宽至45周岁(1979年6月24日以后出生)。
(六)001-023岗位须具有相应教师资格证,或教育部考试中心颁发的《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
(七)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以报考“面向2025年毕业生”的岗位:
1.2025年毕业并已取得学历学位证书,且报名时无工作单位的人员。其中,能够提供《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原件)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日期可放宽至2025年8月31日。国(境)外同期毕业人员,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日期可适当放宽,但须在2025年8月31日前完成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认证。
2.2023年、2024年普通高校毕业生,以及国(境)外同期毕业且已完成学历学位证书认证的人员,如报名时无工作单位,可应聘面向2025年毕业生岗位。聘用后有关事项按国家规定办理。
3.参加基层服务项目的人员,指“三支一扶”计划、“农村教师特岗计划”“西部计划”“乡村振兴计划”(含原“苏北计划”)等基层服务项目的志愿者,如参加基层服务项目前无工作经历,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后2年内(报名截止前)的,可应聘面向2025年毕业生岗位。上述项目志愿者须提供国家或省项目管理办公室制发的志愿服务证、所服务县(市、区)项目管理办公室证明或《志愿者服务鉴定书》等相关证明材料。
4.以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的人员,退役后1年内(报名截止前)的,可应聘面向2025年毕业生岗位。
(八)除取得学历学位证书、学历认证日期可放宽的普通高校2025年毕业生和国(境)外同期毕业人员外,其他人员须于报名截止前取得学历学位证书方可应聘,其他国(境)外留学人员须于报名截止前完成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认证方可应聘。
(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应聘:
(1)现役军人或国民教育序列普通高校在读非2025届毕业生;
(2)《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明确应当回避的人员;
(3)2025年12月28日前,5年服务期未满的新录用公务员、经公开招聘被江苏省地方各类事业单位聘用且3年服务期未满的在编(在册)人员、有规定(含协议明确)不得解聘离开现工作单位(岗位)的人员;
(4)国家、江苏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的人员;国家、江苏省另有规定不得到有关岗位工作的人员,不能应聘相应岗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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