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市吴中区教育系统招聘事业编制教师岗位表+条件2025
导语 因工作需要,根据《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经研究决定,苏州市吴中区教育系统公开招聘事业编制教师148名。
一、招聘范围和对象
凡符合本次公开招聘基本条件及招聘岗位所需专业知识、专业技能、身体心理等条件的人员,均可报名。
二、招聘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遵纪守法,无违法犯罪记录,热爱教育事业,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
(二)服从组织分配,自愿从事所分配的岗位工作,并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必备的身体条件和招聘岗位所规定的具体资格条件。
(三)年龄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即1989年7月6日至2007年7月11日期间出生);具有硕士研究生学历,或具有副高级专业技术职称资格的应聘人员,年龄可放宽至40周岁(1984年7月6日以后出生);具有博士研究生学历、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资格等条件之一的应聘人员,年龄可放宽至45周岁(1979年7月6日以后出生);户籍不限。
(四)具备《2025年苏州市吴中区教育系统公开招聘事业编制教师岗位简介表》(见附件,以下简称“岗位简介表”)中要求的资格条件,岗位简介表中对招聘岗位基本条件和其他资格条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工作经历计算的截止时间为2025年8月31日。
(五)各学历(本科生、研究生)报考人员均须以其最高学历报考符合条件的岗位,最高学历所学专业须与报考岗位相符。以研究生学历报考的,本科及研究生阶段均具有相应学位。
(六)资格条件中的“2025年毕业生”,指在2025年毕业并取得学历(学位)证书,且报名时无工作单位的人员。其中,能够提供《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原件)的国内高校应届毕业生须为2025年毕业且在8月31日前取得学历(学位)证书,博士研究生取得学历(学位)证书时间可放宽至2025年12月31日。国(境)外同期(2025年)毕业生须在2025年8月31日(博士研究生可放宽至2025年12月31日)前取得国(境)外学位并完成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认证。
2023年、2024年普通高校毕业生,以及国(境)外同期(2023年和2024年)毕业且已完成学历认证的人员,如报名时无工作单位,可应聘面向2025年毕业生岗位。聘用后有关事项按国家规定办理。
“三支一扶”计划、农村教师特岗计划、“西部计划”、“乡村振兴计划”(含原“苏北计划”)等基层服务项目的志愿者。如参加基层服务项目前无工作经历,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后2年内(报名截止前)的,可应聘面向2025年毕业生岗位。上述项目志愿者须提供国家或省项目管理办公室制发的志愿服务证、所服务县(市、区)项目管理办公室证明或《志愿者服务鉴定书》。
以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的人员,退役后1年内(报名截止前)的,可应聘面向2025年毕业生岗位。
除取得学历(学位)证书、学历认证日期可放宽的普通高校2025年毕业生和国(境)外同期毕业人员外,其他人员须于报名截止前取得学历(学位)证书方可报考,其中,国(境)外留学人员还须于报名截止前完成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认证方可报考。
(七)报考“面向2025年毕业生”英语岗位还须具备以下条件之一:
1.取得大学英语六级(CET6)合格证书或CET6测试成绩达到425分及以上;
2.取得全国英语等级考试四级(PETS4)及以上合格证书;
3.雅思(IELTS)考试6.5分及以上;
4.托福(TOEFL)考试90分(老托福580分)及以上;
5.取得英语专业四级及以上合格证书;
6.在官方语言为英语的国家取得学历学位的留学回国人员。
(八)具有符合报考岗位的教师资格证,或教育部考试中心颁发的《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持《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报考者,须于2025年8月31日前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否则取消录用资格。
(九)取得祖国大陆普通高校学历的台湾学生和取得祖国大陆承认学历的其他台湾居民应聘时按国家和江苏省的有关规定执行。
(十)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应聘:
1.现役军人或国民教育序列普通高校在读非2025年毕业生;
2.《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明确应当回避的人员;
3.2026年1月11日前,5年服务期未满的新录用公务员、经公开招聘被江苏省地方各类事业单位聘用且3年服务期未满的在编(在册)人员、有规定(含协议明确)不得解聘离开现工作单位(岗位)的人员;
4.国家、江苏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的人员。国家、江苏省另有规定不得到有关岗位工作的人员,不能应聘相应岗位。
推荐阅读:
温馨提示:微信搜索公众号【本地宝苏州招聘】,关注后对话框回复【教师】可获取苏州教师招聘公告、招聘岗位、报名时间及方式、考核方式等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