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市居民参保指南
导语 苏州市居民如何参保?苏州居民可以参加哪些社会保险?怎么参加?
社区居民参加居民医疗保险
一、办理对象
1.本市中小学和托幼机构在册的所有符合参保条件的学生儿童。
2.在本市各类高等院校中的接受普通高等学历教育的全日制本科学生和非在职研究生、高职高专学生、技校与职校的大专段学生。
3.具有本市户籍,年龄在18周岁以下的不在校少年儿童和婴幼儿,以及父母为本市户籍,在苏州市以外学校读书且未在学籍地参保的学生、大学生;取得积分入医资格的非本市户籍未入学的0-7周岁的流动人口子女。
4.男性年满60周岁、女性年满50周岁,未享受社会基本医疗保险待遇的本市户籍居民(简称老年居民);在劳动年龄范围内未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本市户籍成年居民(简称其他居民)。
5.在我市居住且已办理港澳台居民居住证的港澳台居民。
二、结算年度与申报缴费期
居民医疗保险结算年度为每年1月1日至12月31日,申报缴费期为结算年度前一年的10月下旬至12月下旬;
三、办理流程
1.本市市区中小学和托幼机构在册的所有符合参保条件的学生儿童,在本市市区各类高等院校中的全日制本科学生、非在职研究生、高职高专学生、技校与职校的大专段学生,其参加居民医疗保险的代办单位为学籍所在学校(托幼机构)。
2.取得积分入医资格的非本市户籍未入学的0-7周岁的流动人口子女,由父母携带居住证、积分入医准入卡、子女有效身份证件至居住地社区工作机构办理参保登记手续。
3.其他符合参保条件的社区居民,携带有效身份证件、户口本至户籍所在地社区工作机构办理居民医疗保险参保登记手续。其中,父母为本市户籍,在苏州市以外学校读书且未在学籍地参保的学生、大学生,在户籍地社区办理参保登记手续时需额外提供入学(就读)相关材料。
温馨提示:
参保的成年居民朋友们,可通过以下渠道完善人员手机号码等相关信息,以便能够及时收到医疗保障部门推送的参保缴费提醒信息,保障大家的参保权益哦!
完善渠道:登录江苏省医疗保障局网上服务大厅个人网厅,参保地选择“苏州”,通过“我要办”—“城乡居民基本信息变更”模块完善手机号码等相关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