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高新区公租房补贴申请对象+条件

导语 租赁补贴保障对象为城市中等偏低收入及以下住房困难家庭、以新就业人员、公共服务、管理行业人员为主的新市民住房困难人员及政府规定的其他人员。

  苏州高新区公租房租赁补贴

  申请对象:

  租赁补贴保障对象为城市中等偏低收入及以下住房困难家庭、以新就业人员、公共服务、管理行业人员为主的新市民住房困难人员及政府规定的其他人员。

  申请条件:

  1、新就业人员申请承租公租房或租赁补贴,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一)持有大中专院校毕业证,从毕业当月计算起未满60个月;

  (二)在本地有手续完备的劳动合同或聘用合同,并交纳社会保险金;

  (三)申请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在本地无私有住房,未租住公有住房。

  2、外来务工人员申请承租公租房,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一)在本地有手续完备的劳动合同或聘用合同,并交纳社会保险金;

  (二)申请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在本地无私有住房,未租住公有住房;

  (三)申请政府提供家庭型成套住房的申请人,应当是在本地连续居住、就业已满五年。

  3、公共服务、管理行业人员申请承租公租房或租赁补贴,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一)系教育、卫生、环卫、公交行业的从业人员,机关事业单位在职人员,在本地有手续完备的劳动合同或聘用合同,并交纳社会保险金; 

  (二)申请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在本地无私有住房,未租住公有住房;

  (三)申请政府提供家庭型成套住房的申请人,应当是在本地连续居住、就业已满五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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