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公积金可以租房吗

导语 职工租赁住房同时符合相关条件的,可申请办理提取本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余额,用于支付租赁住房租金。

  答:可以的。

  相关政策如下:

  《苏州市住房公积金缴存职工租赁住房消费提取管理办法(试行)》(苏房金规〔2020〕1号)

  职工租赁住房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可申请办理提取本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余额,用于支付租赁住房租金:

  (一)职工在申请之日前在本市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满3个月;

  (二)职工及配偶在工作所在地无自有住房且租赁住房用于自住的。

  职工租赁其他住房的,应当在房屋租赁合同(协议)约定的租期之前或之内(不含最后一个月)申请办理租房提取,实行按月委托提取住房公积金方式。

  办理指南:苏州公积金租房提取指南(条件+材料+流程+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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