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参保指南

导语 同时具备下列条件的居民,可自愿参加市区居民基本养老保险:本市市区户籍;年满16周岁;非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工作人员,未与各类企业、民办非企业单位存在劳动关系,非个体工商户及其雇工,非在校学生等。

  参保对象

  同时具备下列条件的居民,可自愿参加市区居民基本养老保险:

  1.本市市区户籍;

  2.年满16周岁;

  3.非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工作人员,未与各类企业、民办非企业单位存在劳动关系,非个体工商户及其雇工,非在校学生;

  4.未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或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后中断缴费;未享受离退休金等各类社会养老保障待遇。

  5.在苏州市区居住且办理港澳台居民居住证的未就业港澳台居民。

  缴费标准

  居民养老保险费用按年缴纳,分为1500元、2000元、2500元、3000元、3500、4000六档,以供选择。符合参保条件的重度残疾人、低保对象、特困供养人员和建档立卡未标注脱贫的低收入人员,政府按最低个人缴费标准为其代缴。

  政府补贴

  申报办理

  居民养老保险的年度申报时间为每年9-11月。符合条件的人员可携带户口簿、身份证原件至户籍所在社区办理申报手续。年度申报缴费期前到达退休年龄的人员,应于到龄之月至社区办理申报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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